2 靈魂缺口

 

靈魂就像一塊蛋糕,四四方方的。

你愛過一個人,你就會分出一部份的靈魂給他,

像是蛋糕剝去了一小片。

如果他也愛你,那麼他就會分出一部份的靈魂給你,

像是給你一小片蛋糕。

 

這一來一往之間,那一小片蛋糕的施與受,總是會讓你的靈魂恢復原狀的。

如果你愛上的人並不愛你,那麼你的靈魂,就會出現缺口。

 

因為已經給出去的靈魂,永遠要不回來了。

 

 

 

 

 

有個留學英國的同事曾經在聊天當中向我提到,英國人非常非常注重生活品質,舉凡那些看起來很爽的活動對他們來說都是家常便飯,例如網球、滑雪、巧固球或是高爾夫球等等,他們通常早上十點才上班,下午三點一到,辦公室裡就看不到幾個人了。那他們去了哪裡?他們都在街邊的露天咖啡館吃下午茶兼聊是非。

 

「如果我不在咖啡館,就是在往咖啡館的路上。」這句話完完整整地道出了英國人生活的寫意。但這句話卻是法國文豪巴爾扎克說的。

 

就是因為英國人真的太閒了,閒到在路邊抓兩隻螞蟻來互咬這種事他們都可能曾經做過,所以他們常會做一些莫名其妙的研究。例如住在北半球的人是不是比住在南半球的人還要長壽?一個人一輩子大概會說幾句話?人一輩子大概會上幾次廁所?或是人一輩子大概會喝幾杯咖啡……等等這種奇怪的研究調查。

 

有一天,我在奇摩新聞上面看到英國人又一次無聊地做了一個最新研究,「人一輩子會說八萬八千次謊,大部份都是出於善意」,這讓我在辦公室裡差點從椅子上跌到桌子底下去。

 

這到底怎麼研究的呢?這到底怎麼計算的呢?

 

那天吃晚餐的時候,我把這個研究告訴雅芬,她聽了之後笑的很開心。

 

「有這麼好笑嗎?」我說。

『是啊,』她摀著正在嚼食食物的嘴巴,『你不覺得嗎?』她說。

「我不知道哪裡好笑。」

『你想一想,他們不只能計算謊言的次數,還能測出到底是惡意還是善意呢!』雅芬瞪了瞪眼睛說。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雅芬認為所有的東西都是可以被測出來的,即使是非常非常微小的,但心裡的想法與意念能被測出來嗎?

 

有個在網路上寫小說的人叫藤井樹,他每個禮拜也在時報週刊上面刊載專欄,曾經他在一篇專欄裡提到一本書,叫做《萬物簡史》,裡頭記載著科學家們推估大概有三百億種生物存在(或曾經存在)在地球上。而現在人類所知的大概有一千兩百萬種生物已經被發現且命名,而科學家相當保守地預計,大概還又一千萬種生物尚未被發現及命名,而牠們正跟我們一樣是地球公民,同時跟我們一起使用著地球。現在全世界的人口大約是六十五億;聽來很多對吧?但是,跟一些比人類要小個幾千幾百倍的某些生物相比,人類的數量,牠們可不放在眼裡。生物學家曾經估計,這世界上至少有四百兆隻以上的螞蟻,而我們都覺得噁心的蟑螂,則是螞蟻的六十倍。

 

所以,要測出什麼樣的數字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人心無法測量」。英國人說人一輩子說謊八萬八千次,大部份都是善意的,我想我必須對這個研究打一個很大的問號。

 

我從小到大說過幾次謊?我根本不記得。但如果你問我有沒有說過謊?我會非常誠實的告訴你:「有,而且很多。」

 

我曾經跟媽媽說我要去補習,但我卻翹課去打電動,回家後知道補習班導師有打電話來關心,結果我被打得亂七八糟。

我曾經跟爸爸說我要去買書,錢拿了之後跑去打電動,回家時手裡一本書都沒有,錢倒是已經花光光,我再一次騙他說我被壞孩子搶劫了,結果事情鬧到要去警察局報案我才把實話說出來,再一次被打得亂七八糟。

我曾經跟外婆說我要跟同學去圖書館看書,結果我跑去打電動,已經很晚了還沒回家吃飯讓外婆很著急,她跑到圖書館去找我,好死不死當天圖書館休館,回家後的命運不需要多講,我又一次被打得亂七八糟。

我曾經跟老師說我肚子痛兼頭痛兼手腳都痛兼全身痛痛痛,裝得一副快死掉的樣子向老師請假,老師准假之後目送我走出校門口,當我一離開老師的視線立刻就什麼都不痛了,跑去打電動,結果老師當晚打電話問我媽媽我有沒有好一點,再一次被戳破謊言的東窗事發讓我再被打得亂七八糟。

 

我舉這些例子不是要勸說各位不要去打電動,而是在我們都還是孩子的時候一定都曾經說過謊。

 

那長大後的我們就不說謊了嗎?

 

曾經,好朋友甲找我一起到海產店吃吃小菜喝點小酒,我告訴他我有工作在忙,沒辦法陪他一起去喝酒,但其實我當時跟某個女孩子正在汽車旅館裡準備洗澡。

曾經,好朋友乙打電話跟我說他突然急需要一筆錢,要我周轉他五萬塊,我告訴他雅芬管我的錢管得很緊,我沒辦法借他,但其實我的錢永遠都在我的掌握中,我銀行存款是五萬塊的二十倍。

曾經,好朋友丙要我跟他一起去打高爾夫球,我告訴他我正在跟朋友講正事,但其實我那個時候宅在家裡跟某個正妹MSN

曾經,好朋友丁要我去他家一起吃晚飯,他說丁太太的廚藝終於有了大大的進步,我告訴他我沒辦法去,我人在高雄,但其實我已經買好電影票,正坐在信義威秀外面的椅子上看辣妹。

曾經,好朋友中誠打電話要我跟他一起去某間新車展示場看新車發表,我告訴他我發燒生病,但其實我在家裡玩X-Box360的三國無雙,那時我正在打全天下最無敵勇猛的狂將呂布。

 

這裡教你們一個小祕訣,打呂布的時候,你如果跟他硬碰硬,肯定會在兩秒鐘之內被秒殺,所以你可以直接騎馬撞死他,不過大概要撞個二十次。

 

抱歉,我離題了。

 

長大之後的我依然在說謊,所以請原諒我直接預設了你們的立場,我相信長大後的你們依然在說謊,這是大家都一樣的。所以,回首過去三十年的我,除了還不會說話和還不知道什麼是說謊的孩提時期,我已經說了二十多年的謊了。

 

我對很多人說過謊,包括我的家人,我的朋友,還有我的女人。

 

對女人說謊其實是一種自殺的行為,但很慶幸地我還活著。不過自從我看見女人被欺騙之後所流下的眼淚比任何時候都要滾燙時,我就告訴自己,我該對她們絕對的誠實。

 

 

* 那也是對自己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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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上學期我遇到一個女孩子,她是一個轉學生。

 

她長得有點嬌小,年紀比我們班上的每一個人都要大一歲,她有一雙老一輩的人口中的鳳眼,還有一張像老媽子一樣會碎碎唸的嘴巴。

 

『徐昱杰,你忘了刮鬍子了。』

『徐昱杰,你這件衣服昨天穿過了,你沒洗澡是嗎?』

『徐昱杰,你為什麼吃飯都吃不乾淨,你知道暴殄天物會被雷公劈嗎?』

『徐昱杰,你為什麼沒來上課,老師點名了你知道嗎?』

 

因為我常常被她唸,久而久之就習慣了。

 

半個學期過了,我們也互相都很熟稔了,對彼此的某些個性和說話的方式也都習慣了,因為同學們都覺得她對我特別關心,所以每一次出去玩都把她分配到我的車子上。

 

還好她長得嬌小,不然我的小50可能沒辦法載著她上山下海。

 

其實我一點都不覺得她對我特別關心,因為她對每一個同學都會碎碎唸,不只是男生,女孩子習慣太差她看不過去也會碎碎唸。

 

因為她姓曾,我們給她取了一個綽號叫曾老媽。她一開始非常不喜歡這個綽號,但叫久了她也就沒再抗議。

 

坦白說,她的嘴巴一直是我最喜歡的部位,即使她時常在碎碎唸。或許是因為她的聲音好聽,說話字正腔圓,所以她每次對我碎碎唸,我都會盯著她的嘴巴看。那是一張有點像心型的嘴巴,嘴唇永遠都是淺淺的橙紅色。

 

有一次學校辦舞會,晚上八點。她要我到她住的地方去載她,因為她的摩托車被借走了。

 

我在她住的地方外面等了半個多小時,蟑螂踩死了幾隻,蚊子打扁了一整排(排:部隊使用的單位,一排大約有三十個人),鏡子照了好幾次,鼻屎挖了幾坨。就在我瞄準第三十一隻蚊子的時候,她從五樓的窗戶探出頭來,『徐昱杰,上來幫我看我該穿哪一件衣服。』她說,話說完她的頭就很快地縮回屋子,幾秒鐘之後,她宿舍的大門就啪嚓一聲地開了。

 

我沒有到過女生宿舍,雖然這是租的。但一整棟都住女孩子,走進來的感覺很奇妙。走進宿舍就看見一隻黑狗,牠被一條狗鍊子綁住栓在角落,牠見我走進來就一直盯著我看,我很怕牠突然叫一聲或是衝上來咬我,所以我一邊示好一邊往裡面的樓梯移動。

 

「小白乖!小白乖!我叫徐帥,這名字你一聽就知道是靠臉吃飯的,所以如果你有咬我的打算,拜託別咬臉,我們先說好啊。」我一邊跟牠說話一邊走,我期待著我耍白爛式的幽默牠可以接受。

 

開始上樓梯之後才是一整個奇妙的開始。

 

我原以為女孩子的宿舍應該都是非常乾淨的、一塵不染的,沒想到我看見的畫面卻完全相反,那一連串的驚嚇至今我還歷歷在目。

 

走沒幾階樓梯就已經有好幾雙襪子像被蹂躪過的奴隸一樣癱在階梯上,有些則像是屍體一樣掛在樓梯的邊緣,這些屍體花花綠綠的,好不壯觀。到了二樓,我聞到好幾種味道參雜在一起的怪味,有時候香,有時候酸,本來應該在浴室門口的擦腳布已經離浴室很遠了。三樓的房間門都沒關,從半掩的門看進去,裡面的擺設像是戰爭過後一樣零亂不堪,四樓跟五樓的樓梯間有好幾包垃圾,裡面都是麥當勞跟肯德基的屍體。

 

曾老媽站在五樓的樓梯口看著我,她雙手叉著腰,那雙鳳眼微瞇在對著我笑。

 

『嚇到了是嗎?』她說。

「啊?什麼?」我一時沒意會過來。

『你的表情告訴我你嚇到了。』

「喔,還好啦,跟男生宿舍比起來有好一些,只是一直以來都覺得女生宿舍應該很乾淨整齊,所以我……」我傻笑著說。

『女生也是有生活習慣很差的。』她說。

「喔,說得也是。」

 

這時我才真的踏到五樓的最後一層階梯,踩在地上的感覺跟剛剛一路上來的感覺完全不一樣,接著走到她的房間,我才真的看見什麼叫做整齊。

 

「跟樓下的災難現場比起來,妳這裡真像是天堂。」

『呵呵呵,』她笑了出來,『我只是習慣比較好。』她說。

「妳要我看什麼衣服?」

『這兩件。』她拿起兩件衣服,直落落地掛在我面前。

 

「嗯……」經過五秒鐘的考慮之後,「左邊這件。」我說。

『右邊的你不喜歡?』

「右邊這件看起來有點拘束,妳還是適合輕鬆一點的樣子。」

『好,那我就穿左邊這件。』

「喔。」我點點頭。

 

然後我不知道該幹嘛,所以我站在原地。她則是收起右邊的那件衣服,然後轉頭看著我幾秒。

 

『我要換衣服了。』她說。

「啊!喔!」我吐了吐舌頭離開了她的房間,然後很快速地穿過災難現場,到了我的機車旁邊。

 

然後我又在我的機車旁邊等了十分鐘,這次生意比較差,只打了幾隻蚊子,蟑螂則是一隻都沒上門。

 

載著她到學校的時候,舞會早就已經開始了。在會場門口,曾老媽就被我們班上的女孩子拉走,很快地消失在人群裡。我走到附近的販賣機買了一瓶可樂,然後回到舞池旁邊。因為我不會跳舞,所以我只能在旁邊看,這時遇到幾個班上的男同學,他們因為找不到舞伴所以跟我在舞池外面聊天打屁。

 

幾首快歌之後,DJ播了一首邰正宵的《想你想得好孤寂》,我對這首歌非常熟,所以我閒著無聊也跟著唱,就在我唱到「夜夜醒到天明」這一句時,曾老媽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陪我跳這隻舞。』她拉住我的手,往舞池走去。

「我不會跳舞。」我說。但是她似乎沒聽到。

 

然後就是一整個很尷尬的畫面和感覺,因為我從來不曾跟曾老媽靠得這麼近。整首歌下來我們說沒幾句話,大部份的對話都是『啊!』、『嗚!』、『唉呀!』,因為我一直踩到她的腳。

 

接下來第二首慢歌是郭富城的《我愛你》,這首歌我國中的時候非常喜歡,所以歌詞我也是倒背如流。但因為我的雙手在曾老媽的腰上,她的雙手在我的肩膀上,我們的額頭與額頭之間大概只有五公分的距離,所以我只敢在心裡跟著音樂唱著,不敢哼出來。

 

一直到這首歌跳完,我們還是沒說幾句話,不過這一次『啊!』、『嗚!』、『唉呀!』這些對話比較少聽到了,我大概已經抓到了搖擺的節奏和幅度。

 

「真是對不起,我剛剛一直踩到妳的腳。」我說。

『沒關係,你現在跳得不錯了。』

「我不覺得我在跳舞,我只是在晃動我的身體。」

『本來就這樣,不是一定得很會跳才能進舞池的,開心就好。』

「其實我很緊張的。」

『嗯,我感覺的出來。』

「妳都不緊張嗎?」

『我比較會掩飾吧。』

「我們沒有貼這麼近過,感覺有點怪。」

『你覺得不太舒服嗎?』她抬頭看了我一眼。

「不會,不會,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搖搖頭。

『不然呢?』

「我是說,跟不是女朋友的女孩子貼這麼近,我會不好意思。」

『我也會不好意思啊。』

「那妳為什麼會找我呢?」

『因為我要求你載我來,禮貌上我該請你跳幾支舞的。』

「那我可不可以問一個比較尷尬的問題?」

 

她又抬頭看了看我,頓了一會兒,『嗯。』她點點頭。

「我可不可以去尿尿?」我說。

 

* 這泡尿來得真是時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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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曾老媽睡在我的床上,我睡在她的右邊。原本她睡的位置上放著一隻很大的史奴比,那是我去夜市丟圈圈丟到的獎品,這天晚上她把史奴比壓在她的屁股下面,我似乎聽見牠的哀號。

 

原本我是真的想把她載回她的宿舍,但是到了她的宿舍門口之後她死不下車,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在原地玩了好幾十次的剪刀石頭布還有數字拳,輸贏的條件都沒有說好的情況之下,猜拳跟划拳就變得很沒有意義,只看見兩個跟白癡一樣的人在那裡「十!五!二十!沒有!沒有!十五……………」就在快玩不下去的時候我叫她下車並且說我要回去洗澡了,她居然很自然的說「走啊」。

 

這讓我呆在原地好幾秒鐘,我回頭看看她,她一副「幹嘛不走」的表情回應我,我有些不知所措。有那麼幾秒鐘的時間我真的很想問她「妳確定?」,但是我怕她回問我「確定啥?」,那我就會回答不出來。

 

好吧,我承認,在騎車回我宿舍的路上,我承認我想過是不是該在便利商店停下來買保險套。

 

因為我當時還是個處男,對於男女上床那檔事的知識都是從A片裡面學來的,如果真的要發生什麼事的話我可能會愣在當場,講白一點就是脫了內褲之後我就可能只有發呆傻笑的份。但在這個節骨眼上擔心自己會不會做那檔事還太早了,我該擔心的是如果我真的在便利商店停下來的話會不會被她看穿?但其實我真正擔心的是如果今晚真的發生了事情,我沒保險套怎麼辦?

 

然後一間全家便利商店就這樣過去了,在看見全家的同時我一度把手放到煞車把上,但卻沒有勇氣握下去,所以全家就這樣在呼呼的風聲之中沉默地對我說再見。

 

然後第二間萊爾富就在幾十公尺前了,我二度把手放到煞車把上,我心裡的掙扎比剛剛經過全家時更激烈,但激烈沒用,勇氣才是重點,於是萊爾富也在呼呼的風聲之中沉默地對我說再見了。

 

然後第三間,也就是到我宿舍前的最後一間便利商店7-11就在下一個轉角了,這時我才真的體會到能聽見7-11那自動門打開的叮咚聲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我第三度把手放到煞車把上,視線一直一直盯著7-11

 

「剩二十公尺!」

「剩十五公尺!」

「十公尺!」

「五公尺!」

「啊……………7-11拜拜…………」

 

我心裡的OS像在宣判我的死刑,那一句句倒數距離的OS像戰地深夜裡被轟炸機炮轟的聲響那樣的轟隆隆,勇氣到用時方恨少,這話是真的。當7-11從我身邊閃過,門口那一盞一盞亮白色的日光燈就像黑夜裡的火光一樣溫暖著我的心時,我只是個孬種,我沒勇氣停下機車然後走進去買保險套。

 

『徐昱杰,你為什麼騎這麼慢?』這時曾老媽說話了。

「啊!」剛被轟炸機炸過的我,腦子裡一片斷垣殘壁。

『你騎這麼慢幹嘛?』

「呃……因為……」我絞盡腦汁,「因為今天的夜色很美,天空晴朗,我希望能在這晴朗的夏夜,慢慢地吹著晚風,享受大自然的撫摸。」我說。

『喔?』她看了看天上,『想不到你有這麼浪漫的一面。』她說。

 

「幹!妳這笨蛋!沒勇氣停車買保險套是哪裡浪漫!」當然這句話我並沒有說出來,我又不是不要命了。我心裡的OS再一次轟炸我,這時我差點為了保險套掬一把男兒淚。

 

當我在宿舍樓下停機車的時候,曾老媽走過來看了看我的臉,『你怎麼哭啦?』她說。我趕忙把臉別過去,「剛剛騎車時有蚊子飛進我的眼睛啦。」我說。

 

然後我去浴室洗澡,她留在我的房間裡看電視。還好我住的地方不是套房,洗澡得到共用的浴室去,不然我真的很擔心我洗完澡時那一副裹著浴巾,雙唇嬌嫩欲滴走出浴室的樣子被她看見,我就一世人撿角了。(一世人撿角,請用台語唸)

 

當我在浴室穿好衣服,拿著我的髒衣褲到頂樓去丟進洗衣機的時候,我還在緊張著,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一個女孩子在同一間房間裡相處。於是我開始想我的房間裡有沒有什麼東西是可以兩個人玩的,可以化解尷尬的。

 

我想到我的電腦,裡頭有一些遊戲,還有大富翁,我想她應該可以用金貝貝跟沙隆巴斯PK,看誰先幹掉誰。不過她在玩遊戲時我要幹嘛?看她玩嗎?所以這個計劃不好。

 

我想到我有一個魔術轉轉方塊,四乘四的,共有六面,各以黃藍紅綠白黑代替,我想她可以玩這個轉轉方塊,把相同的顏色都轉到同一面去。不過她在轉的時候我要幹嘛?看她轉嗎?這個計劃跟上一個一樣失敗。

 

我想到我有一副撲克牌,而且還是高級塑膠撲克牌,一副要一百五十元,不過錢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可以跟她玩梭哈或是接龍,那我就不會在旁邊無聊了。可是如果她說她想玩大老二,我怕我會想歪,好吧!我承認,我一定會想歪,所以玩撲克牌的計劃還是等到沒辦法了再拿出來吧。

 

我想到我有一部VCD,那是在說一段奇幻與冒險的故事,我可以拿出來跟她一起看……啊!不行,那部VCD裡面有男女主角親熱的火辣鏡頭,我怕她會把持不住……好啦!我承認是我會把持不住。

 

當我什麼避免尷尬的方法都想不出來但人卻已經站在房間門口時,頭髮還在滴著水,我想進去用吹風機卻不敢開門。

 

最後我鼓起勇氣開門走進去,她還是坐在原地看電視,『洗好啦?怎麼男生洗澡洗那麼久啊?』她說,但視線還是停在電視裡。

「今天要洗的地方比較多。」我說。

『啥?什麼意思?』

「沒事,沒事,我亂說的。」我吐了吐舌頭。

 

然後我走向放吹風機的地方,「我把頭髮吹一吹就載妳回去吧。」我拿起吹風機,回頭對她說。

然後她看著我,我打開吹風機,轟轟轟的聲音蓋住了她的回答,我只看見她那張很漂亮的嘴巴在動,但我聽不見她說什麼。

 

「妳說什麼?」我把吹風機拿遠。

『我說,我想在這裡多留一會兒。』

「為什麼?」說完,我把吹風機拿回來繼續吹頭。

她的嘴巴一開一合一開一合的不知道在說什麼,我又把吹風機拿開,「妳說什麼?」

 

『我說,我回去也無聊啊。』

「為什麼無聊?」說完,我又把吹風機拿回來吹頭。

她的嘴巴又一開一合一開一合的不知道在說什麼,我再把吹風機拿開,「妳說什麼?」

 

『我說,因為我宿舍室友人都不在,我回去會無聊,而且我想多陪你啊。』

「為什麼要多陪我?」說完,我又把吹風機拿回來吹頭。

她這次沒有說話,她的嘴巴沒有一開一合,她看著我一會兒,然後走過來,把我的吹風機拿走,然後把它關起來。

 

『因為我喜歡你。』她說。

 

* 我的天!我在努力避免尷尬,妳卻在製造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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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如果我再把吹風機拿回來然後打開的話,那就不是普通的白目了。最白目的是拿回來之後,還對她做一個鬼臉,然後大笑三聲說:「別鬧了,妳不是我的菜。」那就真的是白目到一個王八蛋的地步。因為我不是白目,所以我只是愣在原地,怔怔的看著她。

 

「我很想再問一次妳剛剛說什麼,但其實我聽得很清楚。」我說。

『你想再聽一次,我可以再說一次。』她說。

「喔,啊。」我搖搖頭,「不用了,我真的聽得很清楚。」我說。

 

我試圖擠出一些笑容,但我感覺到我的臉部表情非常僵硬,每一個毛細孔都像是被灌滿了水泥一樣移都移不動,我發誓如果當時我的面前有一面鏡子,我看見的絕對會是一張笑得很白癡的臉,像陳水扁當上總統時那副暗爽的表情。

 

我這麼說沒有在挖苦陳水扁的意思,我只是舉一個大家都常看見的那笑得很白癡的例子,幫助大家想像而已。

 

不過坦白說我並沒有暗爽,被曾老媽告白純屬意外,而且我真的非常的震驚。在此之前所有的相處過程當中我並沒有感受到她對我有什麼特別的,即使有些同學曾經告訴過我他們覺得曾老媽對我特別關心,但那也只是他們的猜測罷了。

 

我曾經幻想過一些美女向我告白,例如布萊德彼特的前妻珍妮佛安妮斯頓、台灣名模林志玲或是港星李嘉欣,但我從不曾幻想過曾老媽。

 

我發現被告白之後傻在原地的人會感覺到周遭每一個空氣分子的變化,我幾乎可以聽見我跟她之間的鼻息,我幾乎可以細部分解她那雙鳳眼正在閃動著凝視我的移動軌跡,甚至我能聽到她吞嚥口水的時候那唾液緩緩緩緩地流過食道的聲音,即使那軌跡根本不可能被分解,那聲音根本不可能被聽見。

 

後來我發現,原來這些不可能,就是愛情的流動。

 

她輕輕地向前一步,然後把她的額靠在我的左胸膛,我以為她會說些什麼,但是她沒有。我的呼吸比平常更深,卻也更快。我看著靠在我胸膛上的她的髮際,我的呼氣吹動著她的髮梢,整個鼻腔裡都是她的髮香,還有她唇舌之間的味道。

 

是的,我低頭吻了她。媽的,我低頭吻了她。

 

在我慢慢慢慢低頭的這段使用脖子移動頭部的過程(我發誓,我真的很慢),我以為她會閃開,喔不!應該說我相信她絕對會閃開,至少是往後退一步。但當我的唇經過她的額緣,我感覺她呼吸開始急遽,當我的唇經過她的臉頰,她輕輕地把她的頰往我的唇上靠,當我的唇接近那張我很喜歡的她的嘴巴,她閉上了眼睛……

 

事情就這麼一發不可收拾了。

 

我們像是探險一樣在彼此的唇上試圖找尋某個甜蜜點,她柔軟的雙唇讓我覺得像是在下雪的寒冬替自己穿上厚重的大衣一樣的溫暖,每一次四唇相接的黏膩聲都像是透過超高級的立體聲喇叭在耳畔迴盪,我把手環在她的腰際,我感覺到她在輕輕地顫抖著。

 

這時的我依然保有著一些理智,即使體內的某種激素正在撒野,它要我無禮地攻擊我正環抱著的這個異性的身體,但我心裡的白天使不停地勸退我說:「不可以!徐昱杰,你必須冷靜下來。」

 

但她突然悄悄地張開嘴巴,那沾著微甜唾液的舌頭慢慢進入我的口中,白天使瞬間被秒殺。

 

在這一陣翻騰與攪動當中,我似乎開始耳鳴,好像世界上所有的聲音都突然變小,我只聽得見她的呼吸,我只聽得見她的喘息。

 

她原本輕輕擁著我的雙手開始慢慢地把我抱緊,越來越深的舌吻使得她漸漸發出一些呻吟,突然她把她的唇舌抽離我的唇舌,『我有一種快喘不過氣的感覺。』她說。

 

這個舉動和這一句話讓我嚇了一跳,「對不起……」我說,並且試圖讓自己離開\她的擁抱。

 

『不,不是,』她沒有放開我,『我的意思是,我的心跳快要超過負荷。』

「我也是…」我點點頭。

『你的唇像女孩子的一樣柔軟。』她說。

「我喜歡妳的味道。」我說。我不敢相信我竟然這麼說。

 

在激吻當中要把對方的衣服脫掉是一件非常不簡單的事,我開始不相信那些電影裡演的畫面,男主角可以在兩人激情擁吻的同時把對方的衣服脫了,甚至還能同時把自己的衣服給脫了。

 

我不敢相信她竟然沒有阻止我掀開她的上衣,我不敢相信她在我把她的上衣拉到脖子的時候她竟然自己主動脫了,我不敢相信她竟然沒有阻止我把手放在她的胸部上,我不敢相信她竟然沒有阻止我脫掉她的內衣,甚至,當我們把戰地轉移到我的床上時,她竟然沒有阻止我拉開她褲子的拉鍊。

 

這時候別說是什麼白天使了,我想就算是上帝突然出現在我身邊要我停止攻擊,我想我都不可能會被勸退的。

 

但突然間不知道為什麼,我跟她同時停止了所有的動作,她慢慢地睜開她原本已經緊閉的雙眼,激情的擁吻使得我們的唇邊都留下了對方的口水,那是一種情慾的催化劑,像是某些毒品一樣吃了就會上癮。

 

『我們……該繼續嗎?』她抿了抿嘴唇,輕輕地問著。

「什麼?」

『我是說,再脫下去,我們真的會發生事情。』她說。

「嗯,我知道。」

『你的語氣聽起來像是有這樣的打算。』

「坦白說,」我點點頭,「我剛剛確實有不想停下來的打算。」

『為什麼我們會這樣?』

「什麼?」

『其實我該問自己,為什麼我會允許你這樣?』她說完,然後看著我的眼睛。

 

我突然不知道該對她說什麼,這一切原本就不在計劃和預料當中,原本今天就只是簡單的舞會,我原本該在舞會結束之後就載她回宿舍,原本就不應該在她宿舍的樓下玩那愚蠢的數字拳,原本就不該答應讓她來我的宿舍等我洗澡,原本就不該親吻她,原本就不應該脫掉她的衣服,原本就不應該拉開她褲子的拉鍊。

 

或許我應該說,她原本就不應該喜歡我。

 

『你喜歡我嗎?徐昱杰。』她問。

 

這個問題有非常強勁的力道,它非常沉重地撞擊著我心底的深處,我在那一瞬間把所有自己感情觀上的對與錯都拿出來翻想了一遍,如果我想親吻她,那是不是代表我喜歡她呢?

 

不,不是,因為原本我就是個膚淺的人,我根本不曾對她有過愛情,會親吻她,會激情地褪去她的衣物,其實只是我膚淺那一面的正常表現,把這個表現拿到愛情裡來說,我根本就是個王八蛋。

 

『沒關係,我會給你很多的時間去想,就像我給自己很多的時間去思考我是不是真的喜歡你一樣。在你想清楚是不是喜歡我之前,我們剛剛所發生的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的,你不需要多想什麼,好嗎?』她伸手摸著我的臉,微笑著說。

 

這是她給我的寬容。

 

然後她穿回已經被我脫掉一半的牛仔褲,已經被我丟到旁邊的內衣,已經被我甩到地板上的T恤,然後躺到我的床上,壓著我的史奴比,『晚安,我今天一定要睡在你旁邊,請你原諒我今天的任性。』她說。

 

我像是被人朝著心臟狠狠地開了一槍,她剛剛給我的所有寬容都只是更凸顯我對愛情的荒唐而已。

 

* 『你喜歡我嗎?徐昱杰。』 *

* 「對不起,我不喜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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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天曾老媽刻意跟我保持一些距離,應該說是我刻意跟曾老媽保持一些距離,不知道為什麼,我時常想起那天晚上我跟她的激情,然後隨之而來的是一陣又一陣的歉疚。

 

我喜歡她的眼睛,喜歡她的嘴巴,可惜的是我並不喜歡她的人。

我的意思是說,我對她沒有感情方面的喜歡,我對她的好感並沒有在愛情裡萌芽。

 

我把那天晚上的事告訴中誠,當然那其中的細節我並沒有描述,不過他是個王八蛋,他問我曾老媽的胸部大不大,我說:「幹。」他說:「嗯,可見已經發展到脫衣服的地步了。」

 

中誠覺得我會對曾老媽感到歉疚是很正常的,他說我還保有一些道德感,就像古時候不小心看見女人的裸體就該負責一樣的道德感,只不過我的道德感是薄弱的,因為我不只看見了女人的裸體,我還嘗試了去觸摸親吻那個裸體,在那個裸體說沒關係我並不需要負責的時候,我還一點表示都沒有。

 

「幹,我的歉疚可是非常真實的。」我說。

「那只是你最後一點做人的良知啊,兄弟。」他說。

 

但是又過了幾天之後,我跟曾老媽還是把那天晚上沒做完的事情給完成了,我不再是個處男,雖然她本來就不是處女。

 

『我在十九歲那一年把我的第一次給了我的前男友,』她說。在做愛結束之後,我們聊起了某些過去。

 

『那時他正要去當兵,即將分離的苦痛使得那天晚上的我們都失去了理智,被某些情緒引爆後的感情使得我把女人該有的矜持拋在腦後,那時,我滿腦子只希望他能擁有我,只希望能被他擁有。』她說。

「妳為什麼跟我說這些?妳後悔當時的決定嗎?還是現在的決定?」

『不,我從沒有後悔過,』她的眼神很堅決地,『不管是他還是你,我都沒有後悔過。』她說。

 

但她是不是處女並不是重點,重點是我並沒有準備保險套,我根本就沒有預料到她會在那個雨下得很大的晚上站在我的宿舍門口大哭,然後在我一開門的時候就抱住我,她早就已經濕透的衣服黏在我的衣服上。

 

『我真的很想你,每天,即使我天天都能看見你,』她抱著我哭著說,『可是我感覺到你在疏遠我,就像剛認識的朋友,就像我們一點都不熟。』

「我沒有在疏遠妳。」我說。

『有,你自己知道的,你在跟我保持距離。』

「我……」我躊躇了一會兒,「我還沒有想清楚。」

『我不管你要花多少時間想清楚,我都希望至少我們能像以前一樣親近,就算你最後的決定是我們只能做朋友,我都希望你我之間不會因為我喜歡你而有什麼改變。』她說。

 

我拿了一套乾淨的衣服讓她換上,要她先去洗個澡免得感冒,畢竟她真的是全身溼得不像話。

 

趁她在洗澡的時候,我走到頂樓去抽菸,坦白說我是怕我留在房間裡,看見她洗完澡之後那副身香體芳的樣子,會再度刺激我的某種慾望,然後就像那天晚上一樣一發不可收拾,畢竟女孩子的身體對一個男生來說有極大的吸引力。

 

當我拿出菸正準備點上的時候,雨剛好停了。秋天晚上的風涼涼的,不似夏天夜裡的溫暖。我吸了一大口菸,然後慢慢地吐出來,在這一吞一吐之間,那空氣中的味道,滲雜著一點點花香,那個香味,像是紛飛身上的。

 

我跟紛飛的某一次散步,我們選擇了一個有好多個涼亭的公園,我們每走到一個涼亭就停下來,坐著欣賞那天晚上的星光。有時候我會點上一根菸,她只是看著我點菸,微微笑著,並沒有說話。

 

有一次,她在我剛點好菸之後把它從我嘴巴上奪過去,然後自己吸了一口,隨即吐了出來。她吐出來的煙非常混亂,一團一團的,我說她並沒有真的把煙吸進去,她說她不會,我笑了一笑:「不要學會比較好。」我說。

 

『真的把煙吸進去的話,吐出來的煙會是怎樣的呢?』她問。

「真的把煙吸進肺裡的話,吐出來的煙會是直的,不是一團一團混亂的。」

『直的?』

「把菸給我,」我伸出手去,「我示範給妳看。」

 

當我接過菸,並且把菸嘴放到我的嘴唇上時,我聞到一絲絲的花香味,跟紛飛身上的味道很像。

 

『夏日,你為什麼要抽菸呢?』她歪著頭問我。

「妳不希望我抽菸嗎?」

『不,不是的,』她搖搖頭,『我只是要知道為什麼。』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跟著搖搖頭,「我第一次遇見妳的時候,我剛學會抽菸,當妳的暱稱出現在聊天室裡的時候,我正好點上一根菸。」我說。

『所以你要說你會抽菸都是我害的囉?』

「沒有啦!」我笑了出來,「我會抽菸是那間網咖的老闆害的。」

『他教你抽菸嗎?』

「嗯,」我點點頭,「有一天他拿出一根菸放到我面前,我對他揮手表示我不會,他說,點了再說吧,你的靈魂需不需要尼古丁是上帝在決定的。」

 

『上帝決定你需不需要尼古丁?』她的表情有些訝異。

「很新奇吧。」我看著她說,「當初我聽見這樣的話,我也覺得很新奇,我心想,菸是人在抽,為什麼會是上帝決定人需不需要尼古丁呢?」

『是呀,很新奇的說法。』

「後來老闆糾正我,他說,上帝不是決定你需不需要尼古丁,而是決定“你的靈魂”需不需要尼古丁。」

『喔?』她像是懂了什麼,『所以重點是靈魂囉?』

「嗯,重點是靈魂。老闆說,每個人都能輕易地學會抽菸,但會持續抽菸的人,都是上帝害的。」

『上帝害的?』

「嗯,因為上帝在造這個人的時候,剛好點起一根菸,所以這個人的靈魂吸過了菸味,將會使他在人間的時候繼續尋找或是嗜求這個味道。」我說。

 

紛飛對這個說法大表贊同,她甚至為這個說法做了更多的註解,她說因為上帝自己也是個老菸槍,所以他才把菸草這個原本屬於他私人的收藏讓人類一起分享,因為某些人的製造過程被他的煙燻過而使得靈魂染上菸癮,他必須負起這個責任。

 

但這個說法聽在曾老媽的耳裡是一個無聊至極並且陷害上帝於不義的藉口,是一個抽菸抽上癮的人為他不想戒掉的壞習慣所找的藉口。於是我熄掉我手上的菸,被曾老媽拉回我的房間。

 

這是她第二次睡在我的房間裡,也是最後一次。她在壓了我的史奴比兩個小時之後轉頭過來親吻我,一直到我們都脫光了彼此的衣服,我才鼓起勇氣對她說:

 

「我沒有經驗,而且我沒有保險套,我們最好不要繼續………」

 

她並沒有讓我繼續說下去,她只是很認真地親吻著我,一直到我們終於把事情做完了,她才靠在我身上對我說:『我要的不是你的經驗,而是你的愛。』

 

就這樣一直到我們的大二結束了,大我兩歲的紛飛也畢業了,我都沒有給曾老媽任何答案。

 

「幸好,我沒有在破了處男之身之後就立刻當爸爸。」這是我知道她並沒有因為跟我上床而懷孕之後的反應。

 

對,我並不喜歡她,但我跟她上床。

對,我膚淺,我可惡,我是個王八蛋。

 

 

* 媽的,我是個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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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辦公室戀情,雅芬說她從來沒想過會發生在她身上。不只是因為人言可畏,更主要的是當兩個人之間相處出現問題,或是不再相愛,那麼是誰該換工作呢?所以最好不要發生辦公室戀情,不然為了愛情飯碗難保,一點都不值得。

 

『但是,我卻栽在你的手裡。』她笑著盯著我的眼睛。

「幹嘛說栽?」

『因為我不認為我會發生辦公室戀情,但我卻沒辦法逃開你。』她說。

「我們不算辦公室戀情。」我搖搖頭。

『為什麼?』

「因為我們辦公室不同,同事不同,單位不同,樓層不同,上司也不同。」

『那我問你,』她突然認真了起來,『如果我們結婚了、你的同事、你的單位、你的樓層、你的上司會不會來參加。』

「照理說,會。」

『那我的同事、我的單位、我的樓層、我的上司會不會來參加?』

「照理說,也會。」

『嗯,那就是了,』她點點頭,『我們是辦公室戀情。』她說。

 

雅芬跟我在一起之後,她從不吝嗇在別人的面前提起我的事情,她總是會在跟一堆女同事聊到男朋友或老公的話題時誇獎我的優點,她總是會告訴那些已婚或未婚的女人徐昱杰是她等了很久終於等到的好男人,她說我會替她買宵夜,我會為她洗衣服,我會幫她腳底按摩,我會在她想喝幾杯的時候載她到Bar裡去享受悠閒的情調,讓爵士樂跟酒精一起在腦袋裡發酵,我會聽她發牢騷,我會陪著她拿著一顆地球儀亂轉然後指著上面某一個連飛機都飛不到的地方說:「我們一起去這裡。」我會在她要喝熱湯之前把湯先吹冷一點免得燙著,我會在她的心情沮喪的時候說些笑話逗逗她,我會在她生理期的時候準備幾顆72%濃度的巧克力在身上,甚至,我會在她有任何生理需求的時候滿足她的慾望,即使是清晨,即使是半夜,即使我已經跟周公下了第十盤棋。

 

『哎呀!雅芬呀!妳真是撿到寶啦!』她的同事甲說。

『唷!雅芬吶,昱杰真是個好男人啊!』她的同事乙說。

『你們真是令人羨慕啊!』她的同事丙說。

『這種好男人就快點跟他結婚把他綁住,免得跑囉!』她的同事丁說。

 

許多次跟雅芬一起出門的時候,在雅芬的車上,她都會告訴我她跟同事聊天的內容,包括以上那些客套話。當然,我只能笑一笑,對我來說,那些客套話真的很客套,她們其實不認為我是什麼好男人。

 

「妳為什麼不告訴她們我的缺點?」我說。

『為什麼要告訴她們你的缺點?』她不解地問我。

「每個人都有缺點,這很正常,妳把我的缺點告訴她們,那她們就不會再說這樣的客套話了,不是嗎?」

『既然每個人都有缺點,那優點是不是就更珍貴呢?』她轉過頭來笑著說。她總是有辦法把話說得讓我無法反駁。

 

「但我並不認為我是好男人。」我說。

『我也不認為呀,』她歪著頭,一臉俏皮的笑容,『你確實不是好男人,但你是我愛的男人。』她說。

 

是啊,我不是好男人,不管雅芬愛不愛我都一樣,我確實不是好男人。

 

我在雅芬決定要跟同事到韓國去五日遊的時候嫌惡她的選擇,只是因為我非常討厭韓國人。我在雅芬跟她的同事決定要一起去某家貴到不行又弄得不好看的髮廊把她美麗的長髮燙捲並且染成褐色的前一天晚上跟她吵架,只是因為我認為那是一個愚蠢的舉動,誰會花幾仟塊錢把自己變醜呢?我在雅芬為了給以前的舊朋友捧個場所以買了一大堆直銷用品的當天罵她是個白癡,要當好人也不是這種當法。我甚至在雅芬說『我們把財務分配好,車子我買,房子你買,我的車子就是你的車子,你的房子就是我的房子,你可以用我的車子,我可以住你的房子』這些話之後給了她一個不太好看的臉色,只是因為我覺得她為什麼把我算進她的未來裡呢?我根本沒想過跟她有未來呀。

 

因為我自己知道我有多壞,所以我不相信我是個好男人。在跟雅芬在一起之前,我有過一段非常不正常的人際關係。

 

我說的是感情關係。而這段不正常的時間一共有兩年,這兩年裡,感情對我來說像免洗餐具,用過就可以丟了。

 

我曾經在路上撿到一支手機,經過一些輾轉的過程,我把手機當面還給了它的主人,在那之後的幾天,那支手機的主人睡在我的床上,當然,她是沒有穿衣服的。

 

我曾經在國中同學會裡看見以前長得不怎麼樣的同學突然女大十八變,變得亭亭玉立優雅動人,在追問之下發現她已經有了男朋友,但我還是橫刀奪愛把她搶過來,結果在一起沒幾個禮拜就因為個性相差太多分手了。

 

我曾經在以前的某個女同事的桌上留下情書,上面寫了許多我已經仰慕她許久,想跟她在一起的話,就在她對我說『我願意跟你在一起』的時候,我告訴她我只是開玩笑的。她眼淚在眼眶裡打轉:『為什麼要這樣?』我只是輕描淡寫的說:「我以為妳不會理我。」

 

我曾經在某個捷運站門口跟當時的女朋友談分手,並且讓她哭到不能自己,我狠心地搭上手扶梯離她而去,然後在幾分鐘之後的捷運列車上認識另外一個女孩子之後,我心裡慶幸的是「還好我剛剛已經分手了。」

 

曾經覺得「愛情遙不可及」、「愛情是神聖的」、「愛情是心靈的交流」的那個我,早就已經不知道死到哪裡去了。

 

他什麼時候死的呢?又是怎麼死的呢?為什麼會這樣呢?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坦白說,我自己也在找這個答案。

 

於是我時常在深夜裡一個人喝著啤酒,看著天花板上昏黃的小夜燈,然後一層一層剖開自己的心,我想找找看答案是不是就在我心裡。我也曾經在出差的時候喝光飯店房間裡的小瓶洋酒,因為滲了好幾種酒一起喝的關係,我吐到隔天差點沒辦法起床去工作,只是因為我突然想找那個為什麼我會變成「王八蛋」的答案。

 

可惜我不知道為什麼,更奇怪的是,我明明知道那些是王八蛋的行為,但我卻停不下來。

 

一直到遇見了雅芬,我才不再繼續去玩弄感情,不再繼續傷害別人的感情。

為什麼是雅芬讓我停下來的呢?我的天呀,我又不知道了。

 

曾老媽終於知道紛飛的存在,那已經是我們大三的事情了。在我跟她上床之後的那將近一年的時間裡,她對我的關心變多,她對我的照顧越來越周到,獨處時她會問我:『我可以抱抱你嗎?』、『我可以牽你的手嗎?』、『如果我們現在就在一起,那我們要不要公開我們是班對呢?不要好了,如果到時候你不要我了,那誰該轉學呀?』有時候跟同學們一起出去,她會跟在我的旁邊,像一個安靜的女朋友。

 

但她從來就不是女朋友,她就像我的地下情人一樣永遠沒辦法浮上檯面,她也從來沒有要求過要浮上檯面,即使她多麼想。就因為她如此地沉默,我便從來都不曾仔細聆聽過她心底的聲音。

 

她說因為我,她的靈魂出現缺口,我不懂,正想再問,卻只看見她的眼淚很快速的滑落。

 

後來,她用e-mail寄來一封信,裡面寫著:

 

『靈魂就像一塊蛋糕,四四方方的。

你愛過一個人,你就會分出一部份的靈魂給他,

像是蛋糕剝去了一小片。

如果他也愛你,那麼他就會分出一部份的靈魂給你,

像是給你一小片蛋糕。

 

這一來一往之間,那一小片蛋糕的施與受,總是會讓你的靈魂恢復原狀的。

如果你愛上的人並不愛你,那麼你的靈魂,就會出現缺口。

 

因為已經給出去的靈魂,永遠要不回來了。』

 

因為曾老媽這句靈魂缺口,我哭了一晚上。我抱著那隻被她壓過的史奴比,說了大概五千次的對不起。

 

 

* 就因為她如此地沉默,我便從來都不曾仔細聆聽過她心底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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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幸福跌倒了

 

我跟紛飛走在戲院後方的石道上,

電影散場之後人明顯的變多了。

街上到處都充滿了千禧年的氣氛。

 

紛飛問我,想用什麼方式告別二十世紀?

考倒我了,這個問題我從來沒想過。

我也從不認為19991231200011會有什麼不一樣。

 

「不過就是過日子嘛。」我說。

 

她聽完之後,看著我笑著搖搖頭,

『當你知道有許多人的生命可能連這一天都無法跨越的時候,你就會發現,這世紀之間的交換,對他們來說有多重要。』她說。

 

然後,她牽起我的手,『我最近走路常跌倒,你要牽著我喔。』她說。

我以為她是為了想牽我的手而開玩笑,

卻在她牽住我之後的幾秒鐘裡,

她整個跪倒在地上,像是突然失去雙腳一樣。

 

 

 

 

 

雅芬曾經很想要一個家庭,我忘了是多久以前。

 

那一陣子她時常去逛書店,也時常去好市多或是家樂福那種大型量販店,IKEA更是每個禮拜都要報到,忠孝東路的SOGO地下二樓的超市就更不用說了。

 

她突然像個媽媽。

 

那一陣子維持了一段不短的時間,她幾乎每天下班之後就會到我住的地方動鍋起爐地煮一些東西,為此她特地買了好幾本食譜。說到這個我不得不誇獎她一下,她的廚藝有相當明顯的進步,而且是進步非常多,雖然她曾經把蛋炒飯做成黑色的,因為她倒了太多醬油。她突然很喜歡廚房這個地方,在她廚藝突飛猛進的那段時間,她覺得能每天煮東西吃是一件很開心;很幸福的事,如果我能跟她一起動手下廚,『哎呀,我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她就會這麼說。

 

她在書店買回來的書不只是食譜,還有一些保健常識書,一些嬰兒知識書,居家收納書,室內裝潢擺設指導書,最奇怪的是一本叫做《如何抓住妳的男人》的怪書,要不是我翻過,知道那裡面寫得是夫妻之間的相處之道,我真的會以為裡面教的是如何給自己的男人下降頭或是施符咒。

 

她去好市多買回來的大都是一些台灣普通市面上看不到的食物或是食材,或是一些美國人在吃的雜糧餅乾,通常那些東西不是太硬就是太軟,有些酸得讓人覺得那東西是不是已經壞了。她曾經在那裡買過許多牛肉,那一片一片紅得很徹底的牛肉擺在她的面前,『我想煎牛排來吃』,她一邊被煎鍋裡的油噴得亂七八糟,一邊轉頭擠出笑容對我說,『只是我不知道煎個牛排有這麼難。』

 

她在IKEA花的錢大概可以抵掉我四個月到半年的房租,如果她買的那張大床也算進去的話,那肯定是超過半年了。我不知道一個女孩子的實踐力有這麼強,她只不過是在某個下午茶時間,在那家咖啡館裡面無聊拿了一些居家裝潢的雜誌來翻翻而已,那個週末她的房間就變了樣了。

 

『我覺得我的衣櫥太舊了。』

『我覺得我的床太小。』

『我想換個窗簾,換個心情。』

『我想把舊的書桌丟掉,它的抽屜早就壞了。』

『下個月領薪水我就要去買一台新的液晶電視,所以我的舊電視櫃要丟掉。』

『一個沒有沙發的女性單身套房,好索然無味的房間啊。』

 

她每說一句話就得花個幾仟塊,我還記得那組沙發跟那張床相加的價錢一共是三萬六千九佰元,她在櫃檯結帳的時候像是中了樂透一樣興奮地轉過頭來對我說『好便宜啊!』然後就把卡拿出來刷,當她的手機傳來銀行的刷卡確認訊息,我的心在替她的三萬六仟九佰元流血。

 

SOGO買菜這個習慣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養成的,就在有一次我被迫必須陪她一起去逛街的時候突然了解了她為什麼一定要到這裡來買菜。

 

「有貴婦的味道。」她說。

 

其實當時聽到這個答案的時候我沒做什麼反應,不過我確定我的心裡有句OS很難聽:「貴婦?我還貴你老母的老母!」不過我還想活下去,所以我並沒有說出來。

 

當時她有這些行為出現,坦白說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太高興的。因為我跟她雖然在一起,但我們的經濟自主,她沒有花我的錢,我也不會拿她的錢,她的收入足夠她的花費,她對自己的財務有一套規劃,她的存款曾經比我多了二十萬,她有定存,她有些許的基金投資,她沒有任何欠債,除了某家銀行三、四十萬的車貸之外。

 

如果你問我她為什麼那一陣子會突然間有這些舉動,坦白說我知道,但是我從不說破,也一直在裝傻,裝做一副我什麼都不知道以為她只是想花錢而已。

 

其實她想結婚了,當時。對,這個就是答案,這個就是原因。

 

我看過她替同事帶了一整個週末的孩子,因為她的同事得出差。她無時無刻抱著那個孩子不放,而且一點都不覺得累。那個娃娃當時才不到一歲,要什麼都是用哭的,我光是聽他的哭聲就快要釋放我的小宇宙了(不明白什麼是小宇宙的人請上網搜尋關鍵字:飛馬流星拳),但雅芬卻能在很短的時間裡猜出娃娃要的是什麼。

 

女人或許隨時都有當媽媽的準備吧,我想。

 

我記得那一陣子裡的某個週末,她要我一早就起床,然後陪她一起去淡水玩。當我睡眼惺忪的站在我家樓下等她開車來接我,而她也準時到達時,我看見她的眼裡,有跟平常不一樣的光茫。

 

「如果不是要給我什麼驚喜,就是有怪事要發生了。」我坐上車之後,心裡這麼預料著。

 

但是一直到了中午吃飯時間,一切都很正常,我們搭渡輪到八里去閒晃,在那裡遇到老外要求跟雅芬一起拍照,老外說雅芬長得很漂亮,而且人又高身材又好,懷疑她是不是空姐。身為她的男朋友,我理所當然地被那個老外晾在一邊,一開始那個老外很有禮貌地對我說:「HiHow are you?」但是我還沒有回答,他就開始跟雅芬說話了。「FuckThank you。」我在心裡這麼回答他。當雅芬沉醉在那些老外的花言巧語時,我只能站在旁邊安慰一個大概五、六歲大的孩子,因為我踩到他掉在地上的冰淇淋。然後我們搭渡輪回到淡水,在吃阿給的店裡被阿給的味道給淹沒。然後走到全台灣最靠海的星巴克買了兩杯焦糖拿鐵,正當我想要找個地方小便的時候,我預料的怪事發生了。

 

『我們去看房子吧,好嗎?』她摟著我的右手,笑得露出她整齊的牙齒,眨著眼睛對我說。

 

賣房子的Sales都有一張可怕的嘴巴,我當然不是說他們有一嘴爛牙,我的意思是他們都很會說話,,而且說話如果甜不死人就要償命一樣,我覺得如果哪天這些Sales死了,身體都爛了,成千上萬的蛆爬在屍體上時,那張嘴巴大概還活著吧。

 

『哎呀!兩位真是郎才女貌,佳人仙侶啊!是不是剛剛新婚呀?』接待我們的是一個有些年紀的阿姨,大概四十多歲,她臉上的粉厚得大概要用響尾蛇飛彈才能打得破。

『喔!沒有!』雅芬解釋著,『我們還沒結婚。』

『還沒?』這位阿姨誇張的睜大了眼睛,『你們看起來就像是一對恩愛的新婚夫妻呀!』

『真的嗎?』雅芬上當了,『我們有夫妻臉嗎?』

『當然有,』這位阿姨繼續為雅芬灌迷湯,『男的帥女的美,怎麼看怎麼像夫妻。』她笑著說。

 

男人在這時候其實是沒什麼用處的,因為Sales都很會察顏觀色,這樁買賣成功與否決定在誰的身上,他們總是能嗅得出味道。相較於冷感的我,雅芬的熱情很容易地讓這位阿姨鎖定為主要攻擊目標。

 

『先生貴姓啊?』她突然轉頭問我,彷彿知道自己已經把我冷落了許久。

「我姓徐,雙人徐。」

先生,你的女朋友很漂亮呢,兩位快結婚了吧?』她說。

 

哇銬!才出第一招就想致我於死地,我可是這麼簡單就能撂倒的人?

 

「這……」我很快地想出破解招式,「不是我能單方面決定的。」我說。

『女朋友這麼漂亮,不快點娶回家,小心被人追走囉。』她說。

 

這招比第一招弱太多了,看來她已經沒有其他招式對付一個對看房子很冷感的客戶了。

 

「如果這麼容易被追走,那今天跟她來看房子的就不是我了。」我說。瞧我破解的多漂亮。

 

大概是我的武功太高,她難以招架,在介紹建案的這一路上,她都對著雅芬在解說著。

 

我突然想起紛飛曾經問我,如果我將來跟某個女孩結婚了,組了一個美滿的家庭,那麼我會想住在哪裡?

 

「洛杉磯或是西雅圖吧。」我說。

『為什麼是國外呢?』

「因為環境比較好呀。」

『淡水也很好啊。』她說。

「淡水?」

『嗯……』她點點頭,『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我能看著那片映著夕陽的海,等著我的先生和孩子回家。』她微笑著說。

  * 若一切都能如想像中的幸福,這世界就不會有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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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紛飛在一起的那一年,是1999年,我將要升大三。我記得那是大二結束時那個五月,在我準備回家過暑假之前。

 

其實會跟紛飛在一起,我也覺得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因為除了散步之外,我們從不曾做過其他的事情。

 

但請你不要想歪,我所謂其他的事不是指上床或是那方面的事情,我的意思是男生要追女生,總會有些步驟是非做不可的,例如情人節送巧克力,例如寫幾封情書或是e-mail,例如在已經十一、二點的深夜打電話聊聊天。總會有些地方是非去不可的。例如某家牛排館、某間電影院、某個看夜景的山上之類的。

 

但是我跟紛飛一直以來都只有找一條路或是找個公園散步,走個一個小時或一個多小時就回家,聊天的內容也都很平常,甚至,我們還沒有很深入地談到過感情的事。

 

『你知道能散步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嗎?』紛飛說。

「怎麼說?」

『那表示你生活過得不錯,即使不是有錢人,你也有悠閒的時候。即使不是沒煩惱,你也有暫時不去想的時候。即使不是很快樂,你也有沉澱的時候。即使不是全無病痛,你也有還算不錯的身體陪著你一起走。』

「妳真的很喜歡散步,因為散步妳悟出不少道理的樣子。」我說。

『是呀!』她轉頭看著我,步伐依然緩慢,『因為散步,我還發現兩個秘密。』她說。

「哪兩個秘密?」我好奇地問。

『第一個,你喜歡我。』她說。

聽到這話,我哈哈地笑了出來,「那第二個呢?」我說。

『我喜歡你。』她說。

 

她曾經告訴過我她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一個小她兩歲的男生。當她已經大一,這個男生才高二,當她已經大三,這個男生才剛上大學,當她已經出社會工作了一年,這個男生才剛上大四,當她已經二十七歲想結婚了,這個男生可能才剛研究所畢業還沒當兵。

 

『我想在二十七歲結婚,如果那個時候你還在當兵怎麼辦?』她問過我這樣的問題。坦白說,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等我!」← 這個答案太自私。

「分手吧!」← 白癡回答。

「那妳嫁別人吧!」← 白癡回答 Part II

「那妳先結,我退伍之後妳再離婚然後嫁給我。」← 頂級白癡回答。

 

我必須承認,以上那些答案我都想過,所以你大可以罵我白癡,我不會否認的。這個問題沒得到答案,紛飛就再也沒問過了。

 

我們在一起之後的第一個中秋節,我告訴紛飛說要帶她去看電影。一開始她有些猶豫,最後勉強地答應,我問她為什麼不想去看電影,『不是我不想去,而是我在電影院有過不好的回憶。』她說。

 

『我曾經在深夜場的電影散場之後,被一個變態從電影院一直跟蹤我到我停摩托車的地方。』她說。

「他有對妳怎麼嗎?」

『沒有,我以為他想強暴我,但是他沒有。』

「那他做了什麼?」

『他問我路,但是我告訴他我不知道。』

「然後呢?」

『然後他要我載他去找,我說我不方便。』

「然後呢?」

『然後他要我把電話號碼給他,他要打電話跟我聊天。』

「再來呢?」

『我當然說不要,然後他就把他的褲子脫下來了。』

 

「幹他娘的………」我下意識地髒話脫口而出。

『啊……』

「呃,對不起,我不是罵妳。」我趕緊揮揮手解釋著。

『沒關係,沒關係,』紛飛笑了一笑,『你可以罵髒話的,只是我第一次聽到你罵,有點驚訝而已。』

「喔!」我把雙手攤開,「其實我天天都在罵,妳會習慣的。」我說。

『……』

「呃……嗯……對不起,髒話不是重點,妳繼續說,後來呢?」

『什麼後來?』

「他把褲子脫下來之後。」

『喔!』她這才想起來,『我當然是嚇了一跳,然後他就開始……』說到這裡她有些臉紅地停了下來。

「嗯,好,」我點點頭表示了解,「我知道他在幹嘛,妳可以不用說,然後呢?」

『然後我就發動我的摩托車,趕快離開那個地方。』

「妳應該發動摩托車之後,從他的老二撞下去。」

『其實我是想回家拿剪刀……』她不像是在開玩笑的說。

「……」

『其實我天天都帶著剪刀,你會習慣的。』

「…………」

『哈哈!』她掩著嘴巴笑了出來,『我跟你開玩笑的啦。』她說。

 

雖然她說是開玩笑的,但是那天看電影的時候,我還是有點想看看她的包包裡是不是帶了剪刀。

 

那天我跟她看了什麼電影,我早就忘記了。就像我跟雅芬看的第一場電影是什麼,我也忘記了。雅芬時常用這個來考我,而且她大概已經公佈答案三百次了吧,我卻從不曾記得。

 

「鐵達尼?」

『最好你看鐵達尼的時候認識我啦!』雅芬橫著眉豎著眼說。

「失敗的麵?」

『什麼失敗的麵?』

Spider Man,蜘蛛人。」

『………』

「也不對?那……終極殺陣?」

『又答錯!』

「白癡偵探科南?白癡水蜜桃小丸子?白癡彩色筆小新?白癡機器貓小叮噹?」

 

說完這一串,雅芬就不理我了。

 

同樣的問題,紛飛也問過,她曾經在我們在一起幾個月之後問我,我們第一部一起看的電影是什麼,我回答她是《魔鬼終結者》,她笑了一笑,搖搖頭,卻沒有糾正我。

 

戲院後方的石道上,電影散場之後人明顯的變多了。街上到處都充滿了千禧年的氣氛。

 

我問她想不想吃熱狗,她搖頭。我問她想不想喝可樂,她搖頭。我問她想不想買杯咖啡,她搖頭。我問她想不想接吻,她打我。

 

『你想用什麼方式告別二十世紀?』走著走著,紛飛停在一個寫著千禧兩個大字的廣告看板前面問我。

 

我的天,考倒我了,這個問題我從來沒想過。我也從不認為19991231200011會有什麼不一樣。

 

「不過就是過日子嘛。」我說。

 

她聽完之後,看著我笑著搖搖頭,『當你知道有許多人的生命可能連這一天都無法跨越的時候,你就會發現,這世紀之間的交換,對他們來說有多重要。』她說。

 

然後,她牽起我的手,『我最近走路常跌倒,你要牽著我喔。』她說。

我以為她是為了想牽我的手而開玩笑,但她卻在牽住我的幾秒鐘之後,整個跪倒在地上,像是突然失去雙腳一樣。

 

 

* 失敗的麵………,幹,到底是誰發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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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中誠討論過一個問題,在一個很無聊的下午。那天我們坐在高雄文化中心的門口,買了一些鴿子飼料在那邊丟,那幾十隻鴿子就一直往地上啄啊啄,當我們停下來不再丟飼料,牠們就在離我們大概三公尺左右的地方聚集,像是一群長了翅膀的乞丐。

 

那天從我們面前經過的結婚車隊大概有五組吧,他們沿路放環保鞭炮的聲音引起我們的注意,「今天是個適合結婚的好日子吧。」中誠說,我點頭附和著。

 

那五組車隊中,其中一組的組合讓我們目瞪口呆。

 

第一輛是保時捷,然後是賓士S600,然後又是賓士S600,再來還是賓士S600,然後接了一台TOYOTA Corona,「幹!這是啥爛車?」我跟中誠異口同聲的罵出來,後來發現這輛車上沒有打上紅彩結,我們才發現他是不小心插到結婚車隊的。再來是BMW750,再來還是BMW750,再來還是BMW750,當最後一輛駛過我們面前時,「噢──買──尬─────────的」這是我跟中誠的驚呼聲,如果你想要嘗試唸一次,請順著我的符號拉長你的音調。

 

最後一輛是法拉利,一輛超級無敵漂亮的法拉利,鵝黃色的F360。或許你沒有在研究車子,你不會知道F360到底是什麼。但是法拉利就是有這樣的魅力,你不需要知道它的名字,但只要它出現在街上,你一定會把視線留在它身上。

 

「屁!」曾經有個朋友這麼反駁我們,「我就不會把視線留在法拉利身上。」他說。

「嗯,我知道,你都把視線留在女孩子的胸部跟屁股上。」我說。

「噢!」他睜大了眼睛,「你好聰明啊!一眼就看穿我!」

「要看穿一個人的下流並不需要花太長的時間。」我說。

 

抱歉,我離題了,我要說的是我跟中誠討論過的那件事情。

因為那輛法拉利實在很美,美到我們兩個在路邊開始排列將來結婚時可能借的到的車子有哪些,討論到了一個瓶頸之後,中誠嘆了一口氣說:「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而且有天長地久的把握,那在一起就是最重要的事了,為什麼一定要結婚呢?」

 

為了這個問題,我們開始列舉了一些可能,一些為什麼一定要結婚的可能。

第一:有小孩了。有了小孩一定要結婚,不然就算現在的法令可以允許單親父親或是單親母親替小孩報戶口,女方的家長也不會放過你,而且有錢一點的可能會找殺手把你殺了。

 

第二:為了移民。或許你的情人跟你並不是同一個國家的人,你們的相愛使得你們必須正視將來可能要一起生活的問題。所以結婚可以直接或間接取得對方的國籍,然後到另一個國家與你的另一半一起生活。

 

第三:為了組成一個家庭。我聽過長輩這麼說,與死亡相比,人其實比較怕的是孤單。人越老越不怕死,但卻怕孤單。如果一個人在老年的時候是沒有家人的,那他真的會很孤單。試著想一想那種感覺,當你年紀大到有風濕、有關節之類的問題,或是輕度中風,或是任何不良於行的情況發生時,你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提供幫助的人,你只是一個人,那像是被全世界遺忘了,你根本不知道活著為什麼?

 

第四:為了錢。這是一個很自然卻也是最現實的理由。我們時常聽到「娶了她,少奮鬥二十年。」、「嫁給他,少工作二十年。」等等的這些話,這表示婚姻是一種共生關係,許多國家的法律上明文規定,夫妻之間的財產共同,如果其中一個死了,另一半將繼承所有的財產。

 

所以曾經有過一個笑話是這麼說的。

 

有一天,一位母親帶著一個小女孩來到玩具店,小女孩指著架子上的芭比娃娃對著母親嚷嚷著說:「媽咪媽咪,我想要一個芭比娃娃。」

 

母親轉過頭問老闆:『請問一下,那個芭比娃娃要多少錢?』

老闆看著那位母親指著的娃娃說:「那個是夏威夷芭比,要兩仟五佰元。」

母親指著另一個問:『那這個要多少錢?』

老闆說:「這個是日本芭比,一樣要兩仟五佰元。」

母親開始猶豫的時候,老闆繼續補充說:「不管是日本芭比還是夏威夷芭比,或是再過去的西班牙芭比、墨西哥芭比、………都是兩仟五佰元,但是最後一個芭比就要三萬塊了。」

『三萬塊?』這位母親嚇了一跳,『那個看起來跟其他的芭比沒什麼兩樣,為什麼要三萬塊呢?』母親說。

「噢!妳錯了!」老闆稍微皺了一下眉頭,「這位女士,請妳走到她的面前仔細看看。她是個已婚芭比,她嫁給了強尼芭比,如果強尼死了,她就會繼承強尼的房子、車子、公司、股票和有價債券,妳覺得她不值三萬塊嗎?」老闆說。

 

當然,這個笑話是博君一笑而已,只不過在諷刺有些人對結婚這件事情的膚淺看法與觀念。

 

我記得我看過幾個類似的新聞,是關於一些國外的名模或是浪女(抱歉,我這個人就是比較直接),她們天生身材或臉蛋都是一流水準(當然也有菜市場水準的),然後她們會用最妖嬌美麗的一面讓一些年紀比她們大四十到五十歲的有錢人或是產業大亨掉入這個美麗的陷阱,然後她們跟這些大亨結婚,婚後每天叫司機載她們上教堂,因為她們必須每天忙著向上帝祈禱老公快點死掉。

 

前些年有個新聞我還記得很清楚,有個石油工業大亨,他一生中不只遇見一個浪女,離婚了兩三次,付了許多所謂的膳養費。最後一任老婆是所有娶過的女人當中最○○的,那兩個圈圈請自行填入你習慣的詞,當然你也可以填入髒話,如果你的想法跟我一樣的話。

 

有一天,他真的掛了,前幾任老婆為了錢,要求孩子為了遺產跟最後一任老婆打一場世紀官司,後來法官判定最後一任老婆勝訴,前幾任老婆的孩子敗訴。

 

這個○○的女人即使付出了數百萬美元的律師費,她依然獨得數千萬美元的財產,好幾棟房子和好幾部車子,還有一條名貴的挪威納犬。

 

「官司勝訴之後的第三天,她的鄰居在她家附近撿到那條挪威納犬,因為她不喜歡狗。」某次我跟紛飛在餐廳裡吃牛排,我把這個新聞告訴她。

『這個女人真的很離譜。』紛飛說。

「其實說穿了,她不過是為了生活,只是手段很讓人不齒。」我說。

『你放心,』紛飛拍拍我的肩膀,她笑著說,『我如果要嫁給你,我不會為了錢。』她說,『因為你沒有錢,哈哈。』

「耶?妳怎麼這麼說?說不定我會中發票咧。」我說。

 

說完,紛飛手上的牛排刀掉在她的盤子上,因為盤子是玻璃的,於是發出很大的聲響。這天,她手上的刀子一共掉在盤子上兩次。在這之前,我們走在往牛排館的路上,她跌倒了一次,那是她跟我在一起之後的第十九次跌倒。

 

『醫生說我患了肌無力症,』她說,『所以我的肢體末梢,像手指頭或腳掌之類的地方會沒有力氣,有時肌肉會抽動。』

「治得好嗎?有在吃藥嗎?」我問。

『嗯,有。』她點點頭說。

 

不過很顯然的,那些藥是沒有用的。幾個月之後,紛飛開始沒辦法走路了,甚至連吃飯拿餐具都不行。

我研究所放榜那天,是個非常晴朗的星期四。紛飛被她的家人送進醫院,就再也沒有出來了。

 

* 「我還想跟妳散步。」當我站在她的病床旁邊,我的心裡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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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我以為那只是個必須住院治療才能好的肌無力症,大概住個幾天或幾個禮拜就沒事了。但是當我發現她開始被護士跟醫生要求排訂一些「讓肢體做些上上下下的活動」的功課,還有一些檢查項目越來越多的時候,我開始覺得事情並沒有我想像中的單純。

 

但我的心裡一直有個聲音在告訴我:「一切都會沒事的。」

 

每次到醫院去看她的時候,我會遇到她的家人。他們都很和善,對我這個外人很客氣。也就是因為太客氣了,所以讓我不敢對著他們問說:「你們知道紛飛怎麼樣了嗎?」

 

紛飛向她的家人介紹我的時候,很直接的說『他叫徐昱杰,是我的男朋友,我很喜歡他。』這讓我在病房裡傻笑了好久,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做反應。

 

他們會跟我聊天,問一些關於我的事情。我在哪裡唸書?唸什麼科系?家裡住哪?有幾個兄弟姐妹?興趣是什麼?將來想做什麼?當他們知道我比紛飛要小兩歲的時候都很驚訝,紛飛的媽媽甚至說:『我不知道我女兒會喜歡比她小的男孩子。』

 

她剛開始住院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很想念她。原本時常一起散步的我們,在那之後都只剩下我一個人在散步,因此我很想念有她一起走路的時候,還有她說話的聲音,還有她一步一步慢慢走,從來不曾走直線的散步哲學。

 

剛開始住在醫院裡面,其實她是很不安份的。我時常在半夜接到她的電話,她說一天到晚都在睡,半夜就睡不著了,所以她撐著助走器,慢慢地走到公共電話旁邊,投入硬幣,花個幾十塊錢買一些我的聲音。

 

『半夜能聽到你的聲音,而且才花幾十塊錢,很便宜。』她說。

「妳可以不用半夜打給我,再過幾個小時天就亮了,我就可以去看妳,妳不需要急在這個時候買我的聲音。」我說。

『不要。』她故意倔強著,『我就是不想等這幾個小時。』

「妳不要一直都在半夜活動,半夜燈開的不多,妳走路不方便,小心又跌倒。」

『你很像媽媽一樣囉嗦。』

「我?」

『嗯,是呀,』然後她笑了出來,『但是我喜歡你的囉嗦。』她說。

 

其實每通電話我都想問她醫生有沒有檢查出是什麼原因使得她沒辦法像正常人一樣行動?但是話到喉頭就吐不出來。本來我以為我是因為不想去問她這個爛問題免得影響她的心情,但是到最後我才發現,其實是我不敢問。

 

因為我不敢知道到底是什麼正在把她從我身邊搶走。

 

那段時間,我每天都有一種在掉東西的感覺。但當我摸摸口袋、看看抽屜、打開背包、檢查錢包、翻開摩托車的置物箱,………,並沒有什麼東西不見了,除了被一個莫名其妙的白癡幹走了的那個扣帶已經壞了,而且上部已經裂開,根本一點都不安全的安全帽之外。

 

所以我到底在掉什麼?我後來才知道,我正在失去她。

 

紛飛住院之後,我才後悔沒有跟她拍過任何一張照片。因為有時候我看見同學的皮夾裡放著自己的男女朋友的照片,我都會想秀出我的,但是我沒有東西。我很想看他們看見紛飛的美麗之後會是什麼樣的表情,我很想知道到底會有多少同學看了紛飛的照片會驚呼說:『哇!徐昱杰,沒想到你這衣冠禽獸也會有這麼漂亮的女朋友啊!』

 

我知道這是大多數人見不得別人好所說的嫉妒話,所以讓他們罵我衣冠禽獸沒有關係。

 

但是紛飛的樣子,那不是美麗兩個字可以形容的。

 

讓我舉個例子。當我們想要買一瓶水,我們走進便利商店,在我們尚未接近冰箱的時候,我們腦子裡的潛意識就已經畫好了一個圖案。

 

什麼圖案?是一瓶水的樣子。

 

我們常見的水大都是用保特瓶或是塑膠瓶裝著,它們的樣子大同小異,不管是高的矮的還是一公升兩公升裝的,長得大概都是那個樣。但如果礦泉水公司花心思做了一個很漂亮的瓶子,那瓶子跟你腦子裡潛意識所畫的完全不同,裡面裝的水是一樣的,價錢也是一樣的,我想你會很常買那個牌子的水,因為瓶子漂亮。

 

所以,當你想要一個女朋友,你走進人群中,在你尚未找到一個女朋友之前,你的潛意識就會假設一個女孩子的樣子,我所說的不是長像,而是一個標準。

 

但是紛飛超過了我的標準,我曾經覺得女朋友「嗯,能達到我標準的80%就可以了」,但紛飛超過了80%,甚至她超過了100%

 

紛飛的美麗就是這樣子的。她的美麗不只是外表,最重要的是她的內在。

 

我希望我的女朋友看起來有氣質就好,但她是真的有氣質。我希望我的女朋友感覺上很溫柔就好,但她是真的很溫柔。我希望我的女朋友不要太自私就好,但她是真的常替別人想。我希望我的女朋友別太霸道就好,但她是真的通情達理。我希望我的女朋友脾氣別太大就好,但她是真的不曾生氣過。

 

「紛飛像是上帝特別做給我的。」我向朋友這麼形容過。

 

有一天晚上,紛飛要我去醫院陪她。當我到醫院的時候,她要求家人讓出病房給我們十分鐘,她想跟我單獨相處。

 

我拉了一把椅子到病床旁邊,然後壓低自己的身體趴在她的床邊,讓我的視線能正對著她的眼睛。她吃力的側過身體,把頭面向我的臉。

 

我跟她之間只有很近的很近的十幾公分的距離,我希望我的視線只看的見她,我不想看見其它東西。

 

這天,紛飛問我,我有多喜歡她?我說:「像是喜歡寶貝一樣。」

 

『什麼樣的寶貝?』她說。

「獨一無二的寶貝。」

她聽了搖搖頭,『這個答案不夠好。』

「那……天下無雙的寶貝。」

『你偷懶,』她皺著眉頭,『這個跟上一個是一樣的意思。』她說

「好吧……那……跟生命一樣貴重的寶貝。」

『嗯,這個不錯,還有嗎?』她笑著點頭。

「像是……失去了就永遠也找不回來了一樣的寶貝。」我說。

 

她聽完,原本眼睛裡那因為跟我聊天很開心而閃動的光芒消失了。我發現自己說了一句不太好的話,趕緊解釋著。

 

「我不是那個意思。」趴在她的床邊,我牽著她的手,有些緊張的說。

『我知道,』她撫摸著我的頭髮,『我知道你不是那個意思。』

「對不起。」

『別這麼說,』她用食指阻止我的道歉,『因為該說對不起的是我。』她說。當她這話一說完,我看見她的眼淚,很快地掉在枕頭上。

 

我有非常非常不好的預感。

 

『你還記得我曾經跟你說過,因為散步,我發現了兩個秘密嗎?』

「嗯,」我點頭,「記得。」

『那天我跟你說的答案,其實是騙你的。』

「那真的答案是什麼?」

『第一個是……我發現我比任何人都還容易跌倒……因為我的身體有問題。』

「那第二個呢?」

『我愛你。』她說。

 

這天,紛飛的診斷確定書出來了,她得了脊髓側索硬化症。

我不知道那是什麼病,但我知道它有一個大家都熟悉的名字。

 

『我是漸凍人,』紛飛撫摸著我的臉,『對不起,我再也不能跟你一起散步了。』她說。

 

 

* 對不起,我再也不能陪你一起散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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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在,不再。

 

我想經由觸摸去感受她的存在,

但我每次伸出手,手指總會穿過她的臉,

她依然瞇著眼睛微笑,

她依然跟我聊著天南地北的許多事。

 

我依然能聽見她的聲音,但她就是透明的。

我觸摸不著。

 

是的,她已經不在了。

 

 

 

前年的跨年夜,我在趕工作,一個該死的客戶不停地搞壞他的機器,不知道為什麼機器到這個客戶手上就是會壞掉,我猜想他應該是一邊罵髒話一邊打電話給他公司裡的工程師,但工程師沒辦法搞定,於是打電話給廠商值班人員,值班人員也沒辦法搞定,所以打電話給手機班的工程師。

 

幹!這個手機班的工程師就是正在休假的我!我接到電話當時,正在某間汽車旅館的浴缸裡泡澡,抽著同事去南美洲玩帶回來的雪茄,看著超大的電視螢幕正在播放著梅爾吉柏遜的《Brave heart》,一整個輕鬆愜意,好不舒暢。

 

我喜歡台灣的汽車旅館如此的蓬勃發展,因為花點錢就可以泡個舒服的澡,還有很大螢幕的電視可以看,很大的床可以滾,裝潢優美氣氛佳,燈光柔和情趣足。如果你帶女伴去的話,還可以享受兩個人的甜蜜世界。但如果你帶的女伴是情婦或別人的老婆之類的,那我想你不只會用到大電視、大床、大浴缸,還要準備付一大筆錢。

 

本來這天晚上跟雅芬說好要一起跨年的。那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夜,她說要給我一些驚喜,還說她已經訂好了君悅酒店的房間,『我訂的房間可以看到101,我們可以坐在房間裡,看著101的煙火秀,然後倒杯伯明罕的莊園紅酒,在那一幕幕炫爛紛彩之下,跟二零零六年說再見。』在電話裡,她興奮的說。

 

我接到她這通電話的時候是凌晨四點半,因為被人擾了清夢所以我有些生氣,但我還是輕聲細語地告訴她「妳可以在天亮後或是到公司見到我之後再告訴我這些,妳的樓層跟我的樓層只有五樓的距離,妳可以走到妳那一樓的電梯前面,然後按一下up,進電梯之後再按十八樓,到了之後走出電梯,然後直走到底再一個左轉跟一個右轉,妳就可以在我的位置上找到我。」

 

或許她聽出我的語氣有一點點地生氣,『吵到你了我知道啦,可是,我迫不及待想跟你說我好不容易訂到君悅酒店的消息嘛。』她說。

「喔!我迫不及待想跟周公把最後一盤棋下完嘛。」我說。

『好嘛…對不起啦。』她開始發出撒嬌的語氣,『你別生氣,我不吵你了,你繼續睡,我要掛電話囉。』她說。

「妳為什麼現在還醒著?」

『因為我在想你啊。』她說。

 

但雅芬所安排的這一切,都被那個白癡客戶搞砸了。那天下午四點,我接到雅芬的電話,她說她已經到君悅Check in了,問我什麼時候會到?那時我人在土城,客戶的廠子裡。她的問題讓我想了很久,「妳幫我到行天宮博杯問問,神明說幾點到我就幾點到。」我說。

 

『我知道你被call了,如果真的做不完,你要不要告訴客戶改天再去?』她說。

「我也想,但是當我看見他現在一付想殺掉我的眼神,我覺得我還是把他搞定再說。」

『那我要去哪呢?』

「君悅旁邊一堆什麼A8A9A2000A50000的新光三越不是嗎?」

『是啊。』

「妳去那邊A一些東西吧,我盡快搞定。」說完我就掛電話了。

 

然後不知道到底是誰把時間撥快了,一晃眼已經接近晚上九點,我還在客戶的工廠裡,為了他那台已經被他搞到設定全部都跑掉,只剩下開機運轉功能還正常的機器在努力著。最幹的是他媽的我晚餐還沒吃,他們給了我一杯梅子綠茶就要我自生自滅了。

 

但是沒辦法,科技業就是這樣。你把機器賣給客戶,客戶搞不定就把我們叫去,他們嘴巴裡會一直嫌機器不好機器差,當你幫他搞定之後他又會說其實機器不錯用,只是操作有點麻煩,設定有點多而已。幹!這不是廢話嗎?不然你覺得高科技的東西是會多簡單?要是很簡單那我們賺屁啊?

 

其實我最幹的是當我發現所有的設定都跟當初我們交機的時候完全不一樣,你問他:「怎麼會變這樣?」他一副無辜的臉回答你:「我不知道為什麼耶,你們的機器很莫名其妙。」這時你心裡除了三字經之外,不會有其他的對白。

 

不過就算客戶再怎麼裝無辜,我們也沒辦法對著客戶說:「幹你娘的你是腦袋進水嗎?程式亂成這樣是要我們怎麼修?」我們只能很有禮貌的說:「嗯,我盡力試試看。」但其實心裡很想當場做一顆炸彈埋在他的機器下面,然後告訴他說:「你的機器已經再也不能使用了,因為你不小心啟動了它的自爆裝置,請快點跟我離開這個地方,再兩分鐘之後機器就會爆炸了。」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即使我真的很想做顆炸彈,我要炸的也不是機器,而是他的腦袋。

 

約莫九點多我接到雅芬的電話,她說她已經把信義區的新光三越都走到翻過來了,還被A了一萬多塊錢,問我幾點要到君悅?我問她買了什麼,她說一雙鞋子跟一件衣服。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新光三越要取名A○、A○館了,果然很會A

 

「一雙鞋子加一件衣服要一萬多塊?妳是要買給媽祖穿嗎?」我說。

『因為好看嘛。』她說。

 

然後我告訴她,我事情還沒做完,甚至可能會趕不上煙火。

 

『跨年活動已經開始了,很多歌星都一個個上台唱歌。現在信義區已經人山人海了。』她說。

「嗯,可想而知。」我一邊修機器,一邊歪著頭用臉跟肩膀夾著手機說。

『你繼續加油,親愛的。我會在君悅等你,希望你趕得上。』

「好,」電話這頭的我點點頭,「我盡力。」我說。

 

但是事與願違,當我看見手錶上的時間是十一點三十分,而我人卻還在土城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已經來不及了。

 

雅芬是個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她知道我已經來不及趕到了,所以在時間接近倒數的時候打電話給我,要我聽聽電視裡慶祝的聲音,要我聽聽煙火引爆的聲音,要我聽聽她倒數的聲音。

 

54321Happy new year!』我想我必須誠實地說,當雅芬一秒一秒地在倒數的時候,電話這一頭的我摀著嘴巴,早就已經哭得不能自己。因為一九九九年的跨年,是我倒數給紛飛聽的。那時電話那頭的她,也是哭到不能自己。

 

不管是紛飛還是雅芬,我跟她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夜,都是在電話裡。唯一不同的是,雅芬是在君悅酒店裡,看著101的煙火對我說Happy new year。而紛飛是在醫院裡,偷偷撐著助走器,站在走廊盡頭的公共電話旁邊,對我說新年快樂。

 

當我到了君悅酒店,已經是凌晨兩點。雅芬請櫃抬保留了一張房卡給我,不然我可能得睡在外面市政府前面的公園。

當我慢慢地,輕輕地把開沉重的房門,雅芬已經在床上睡著了,她在我床頭櫃放了一杯紅酒,還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的新年願望是,明年跨年的時候,你會在我身邊。』

 

我躺到床上,伸手撫摸著她的額頭和頭髮,她在我抱住她親吻著她的臉頰時醒了過來,『恭喜你下班了。』她說。

 

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或許美麗,也或許感傷,對吧?

 

紛飛在我就要退伍的兩個月前去世,二零零三年的春末。

我記得她走的那一天,灰雲漫漫,陰雨連綿,夏日將至,細雨紛飛。

 

 

*夏日將至,細雨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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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著行李,搭了一輛計程車,把一張寫著紛飛家的地址的紙條交給司機,「麻煩你,我要到這個地址。」我說。

 

因為紛飛的頭七和葬禮我人在軍中沒辦法參加,於是我打電話到紛飛家去問了地址,並且告訴紛飛的媽媽說,退伍之後,我會到紛飛的靈前去上香,希望她能答應。

 

『嗯,我們隨時歡迎你來。』紛飛的媽媽說。

「謝謝伯母。」我說。

 

其實我曾經嘗試過請假去參加紛飛的葬禮,但我的連長不准假。他問我是誰去世了?我說是我的女朋友。他聽完之後一副非常不以為然的樣子說「女朋友?很相愛嗎?」然後把我的請假單丟在地上,「不准。」他一點也沒有留餘地的說。

 

我是個很堅強的人,在那當下我並沒有哭。我只是握緊了拳頭,忍住了想一拳灌破他那張臉的怒氣,撿起地上的請假單,然後轉頭離開連長室。但當我關上連長室的門時,我記得我用了這輩子最惡毒的話去詛咒他:「如果這世上真有鬼神,請你們接受我的條件,我要用我十年的生命交換,當他的生命將到終點,我希望他極端痛苦的死去,並且死無全屍。」

 

中誠說這個詛咒很恐怖,光是聽起來就會起雞皮疙瘩,「但用在你連長身上剛好而已。」他說。

 

在紛飛的家裡上過香之後,紛飛的媽媽把我留下來吃飯,但是我婉拒了。因為我真的沒辦法留在那裡,一個“有紛飛”也“沒有紛飛”的地方。

 

她的骨灰放在一座山上的塔裡,號碼是她的生日。我第一次到靈骨塔去看她那天,原本好好的天氣突然開始下雨。雖然我不會無聊或神經到以為這是紛飛在哭泣或是什麼的,這顯得太莫名其妙。但有那麼一秒鐘,我以為那是她想告訴我什麼。但只有那麼一秒,就只有一秒,從那之後,我再也沒有這種奇怪的想法過了。

 

從一九九九年冬天到二零零三年的春末,長達三年多的時間,紛飛的每一天都過得非常辛苦,尤其是最後那半年。

 

漸凍人發病一共有五個時期,一開始是初始期。

初始期的症狀其實並不明顯,偶爾出現一些無法握筷子或是拿刀叉的狀況,還有無緣無故會跌倒,除此之外,一切正常。

第二段時期是工作困難期。這時會發現初始期的狀況經常發生,而且手腳已經明顯地無力。

第三段時期是日常生活困難期。這時病況已經成熟,而且已經進入中期。紛飛在這個時期的時候手腳已經因為長期無法使用而萎縮,而且所有日常生活的動作都已經沒辦法自己完成了。

 

這時的她像是一塊石頭,任何動作都必須經過別人來幫忙。穿衣、吃飯、排洩、睡覺翻身等等都無法自己完成,甚至說話也開始咬字不清楚。

 

第四時期是吞嚥困難期。到了這個時候,我已經完全聽不懂她說的話了。但是醫生說,她的腦袋並沒有因為生病而失去作用,在思想與思考的部份是非常清楚的,跟一般人沒什麼不同。於是,當每次我到醫院去看她,我總會帶著一本大筆記本,裡面有我已經做好的一些對話,像是「妳好嗎……」、「肚子餓嗎……」、「今天心情好嗎……」、「想念我嗎……」、這些,然後我會在這些話的旁邊寫上兩個選擇,像是「我很好……」、「我不好……」、「我很餓……」、「我不餓……」、「我心情很好……」、「我心情不好……」等等的讓她選。

 

但是我並沒有在「想念我嗎……」這張上面寫上兩個選擇,因為我知道她一定是想念我的。

 

我刻意學她以前在聊天室裡打字的習慣,在每一句話後面加上六個點,我知道她早就發現了,而且很開心。她試圖給我一個擁抱,但是我知道她不行。

 

這個時期的她過得很痛苦,因為她沒辦法用嘴巴吃東西,而且將永遠沒辦法再吃到塊狀或是固狀的食物。所以醫生插了一條鼻胃管做為她吃飯的工具,所有的流質食物都從那條管子裡倒進她的胃。

 

進食對她來說是非常痛苦的。當那些食物經過管子留到她的身體裡時,我看見她的眼睛正難過的在看我,然後流下眼淚。

 

我真的沒辦法接受那樣的畫面,那對我來說比拿著刀子割下我的肉還要難受。多少次我幾乎就要哭出來,但是我忍住了。我總會輕輕撫著她的手說:「妳要吃飯,沒吃飯就沒體力,沒體力就好不起來,那誰跟我去散步呢?」

 

我一直要自己給她一些希望,那可以讓她有繼續活下去的勇氣。即使醫生說漸凍人從發病到死亡只有二到五年的時間,但我還是希望她就是那個奇蹟。

 

我曾經就這樣坐在她的病床旁邊看著她,從下午的陽光斜斜地照進掛著百葉窗的窗戶,在她的被單上畫了一條一條排列的很整齊的金黃色的光線,到太陽已經快要下山,病房裡的電燈也已經自動亮起來了,她的眼睛仍舊不時盯著那扇窗戶。

 

我知道她想出去,我知道她開始怨懟老天爺對她的不公平,從她的眼神我能看見她的絕望和對她所有一切的不捨,有時候我甚至會覺得她在生氣這場病為什麼不把淚腺和腦袋也一起癱瘓掉,那麼她就不會時常哭,她就不會在那依然清醒的思緒裡面尋找一絲絲還可能痊癒的希望。

 

最後的三個月裡,第五個時期到來,叫做呼吸困難期。這也是漸凍人接近死亡的時候了。

 

為了讓她繼續活下去,醫生建議她的家人,如果真的真的不希望她現在就離開人世,那麼他就必須為紛飛進行氣管切開術,因為紛飛已經很難呼吸了。

 

我知道這讓家屬陷入了兩難,不管選擇進行手術與否哪一個都是痛苦的。在那當下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哪裡讓她比較快樂,我就讓她去那個地方。」

 

後來紛飛的媽媽選擇進行手術,『我還沒完全準備好要讓她離開我……』伯母抱著她的丈夫,難過地哭著說。

 

我最後一次看見紛飛,是一個即將要收假的星期天早上。我背著我的背包,拿著我的火車票,準備到基隆去搭船。在她的病榻旁邊,我蹲下身體,在她的耳邊輕聲的說「再三個月我就退伍了,我會馬上回來看妳。」

 

她什麼也沒說,只是一直看著我。當然,就算她想說,她也什麼都說不出來。我感覺得到她的眼神在叫我別走,我忍住心裡想哭的情緒,然後轉身離開她的病房。

 

回到軍中之後,這一段紛飛最後活著的時間裡,我反而忘了她的樣子了,每當我抬頭看著星光滿天的夜空,我看見的不是她的笑臉,而是一根粉紅色的羽毛,那聊天室裡代表著她的粉紅色羽毛。

 

紛飛的媽媽說,最後一個月裡,紛飛就沒有再掉眼淚了。

她的眼睛從睡醒開始就一直看著四周,一直看著,一直看著。

彷彿她知道或許下一秒就會離開這個世界了,所以她要盡全力記住所有的事情、東西;人物、還有曾經活過的回憶。

 

人死了以後去哪裡?我不是什麼宗教的大師,所以我不知道。

但紛飛死後仍然住在我心裡,她哪兒也不去。

 

 

* 是的,她哪兒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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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後,我當了幾個月的無業遊民。

我沒有辦法用「紛飛死了,所以我不想工作」這句話來當做不找工作和不想工作的理由,因為我不是。我也不想用「自我放逐」四個字來形容那幾個月的迷茫,因為我也沒有把自己放逐到哪裡去。

 

我曾經嘗試好好地大聲哭出來,但是嘗試失敗,原因是什麼我不知道,但有一種「哭要幹嘛」的感覺一直梗在那個即將要掉眼淚的點上。當梗被移開了或是被破除了,我知道我會哭得很傷心。但梗就是移不開,它就是動也不動。為什麼?我不知道為什麼。

 

我承認紛飛的死對我來說是一個障礙,一個情緒上的障礙。那個障礙感覺很高,短時間之內,我知道自己可能沒辦法跨越。

 

我可能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大笑,或是我可能沒辦法再對本來很喜歡的事物繼續抱以相同的熱情。當朋友們的聚會裡大家都笑到彎下腰,甚至噴出眼淚來的時候,我也在大笑,但我知道我是陪著他們一起笑的。當我經過信義威秀外面的椅子,卻沒有跟以前一樣想坐在那裡看十幾二十分鐘的美女時,我便知道我對許多事情都不再有興趣了。

 

於是我只是呼吸,只是到處亂晃。我沒有一個目標想去達成,甚至我並沒有設定任何目標。

 

當我媽媽問我要不要回去把研究所唸完,我搖搖頭。當我爸爸問我要不要去找個工作,我低頭沉默。當我的朋友問我有沒有什麼打算,我吹吹口哨。當我當兵時的同梯問我要不要一起寄履歷表到大公司去,我吐吐舌頭。我的舅舅阿姨嬸嬸姑媽外公外婆爺爺奶奶通通都問過我到底要不要找件工作來做,不然我的未來會一片淒涼。

 

我一概的回應是聳聳肩膀,「再看看吧」,我說。

 

他們之所以會這麼擔心,是因為我每天都在家裡,足不出戶,食不下嚥。我每天除了睡覺跟大小便之外,唯一在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紛飛的故事寫在網路上。

 

我必須先說實話,其實我本來是在打電動的,我每天在網路上找人廝殺。什麼廝殺?用槍廝殺。那是一款叫做CS的線上遊戲,遊戲裡你可以選擇當歹徒或是警察,然後你們會在許許多多的地形或地圖上展開殺戮。你可以買一些槍,一些子彈,幾顆手榴彈跟閃光彈,然後在地圖裡奔跑,看見敵陣營的人就開槍,不過你必須動作快,否則遊戲裡高手眾多,你隨時會被秒殺。

 

在那款遊戲中,我每天可以殺掉幾百個人,但我也會死掉幾百次。有時候當我看見我的角色血噴得到處都是然後當場倒地不起時,我會希望那真的就是我,我真的就死在那裡面。

 

我想我這輩子從來沒有那麼不懼怕所謂的死亡,甚至我還非常歡迎死神快點來找我,如果真的有死神的話。

 

因為我總是一直想到紛飛,一直一直的。

 

有一天,在等待CS的隊友上線一起廝殺時,我在網路上到處亂晃,然後我晃到一個網站,上面有許多人在寫小說。

 

然後我看見一部小說叫做《六弄咖啡館》,這真是個奇怪的名字。作者是一個不小心用了日本筆名「藤井樹」的台灣人。在這之前我從來沒看過他的作品,甚至我從來就不知道他是個台灣人。

 

於是,我花了三個小時把他的《六弄咖啡館》看完,那天,我忘了上線去殺人,我只記得我飄浮在那個故事裡,很久很久。

 

然後有一天,我剛從睡夢中醒過來,身體唯一有動作的部位是我的眼皮。對,我只是睜開眼睛,然後看著天花板,動也不動,靜靜的,靜靜的。

 

然後我想起《六弄咖啡館》,我感覺自己仍然飄浮在那個故事裡,於是我聽見心裡的某個聲音說:「為紛飛寫個故事吧。」

 

然後我連上線,開始試著把我跟紛飛的事情寫成小說,我想把它貼在網路上,我希望每個人都能看得見,我希望就算不認識紛飛的人也能知道她曾經活在這個世界上。

 

但是我在取篇名上就花了一整天的時間,我不知道該怎麼取一個讓大家一看見就想點進去看一看的名字,就像《六弄咖啡館》、《我們不結婚好嗎?》、《寂寞之歌》……一樣。

 

後來我乾脆就把篇名取做《紛飛》,因為我想不出到底有什麼篇名比這兩個字更適合。

 

然後我開始寫。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817  16:58:16

 

我忘記我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那個網站裡面有很多聊天室,聊天室裡又分了好幾間不同編號的聊天室,每間聊天室裡又有二三十個人,而且那個聊天室用的系統不是非常好,我有時候會覺得聊天過程卡卡的,因為不是很順…………………

 

 

寫到這裡,我罵了一聲幹,「我到底在寫聊天室評論還是寫紛飛?」在螢幕前,我責難著自己。

於是我刪除了上一篇,再重新寫了一篇。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817  17:18:33

 

我忘記我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那時我剛考上大學,我的學校在台北。我是個高雄人,所以我在高雄上網,然後在網路上遇到她。我本來不想唸台北的學校,但是都已經考上了所以我也沒辦法。我的學校在一座山下,山上有很多可以泡茶的地方,聽說學校裡很多美麗漂亮的女孩子,我很期待開學的時候……………

 

 

Shit……」我有些不耐煩,「我到底是在寫學校還是寫紛飛?」

在有些挫折之餘我又刪除了這篇,然後又重新發表。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817  17:40:33

 

我忘記我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在那之前我並不常跟女孩子說話,因為我跟女孩子說話會緊張。我高中的時候交過一個女朋友,我要追她的時候連說話都不敢,就只是寫了一封情書給它,而且那封情書我還抄了很多有的沒的,但其實重點只有信的最後我所留的我家電話跟我的名字………

 

 

這次我什麼也沒說了,我開始對自己的文字表達能力感到失望,我抓著自己的頭髮,然後轉頭張望,我在尋找哪面牆壁適合我把自己的頭提著去撞幾下。在那一秒鐘我發現,我從不知道我的作文程度這麼差。

 

我用很慢很慢的速度一個字一個字慢慢地刪除了這一篇,在刪除的時候一邊回想著七年前我跟紛飛的相遇。想著想著,我不自覺地閉上眼睛,接著我想起了一些事情,然後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突然間好多好多的回憶一下子全倒進我的腦袋裡。

 

我終於完成第一篇,在那天晚上的十一點。

 

* 原來寫東西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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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817  23:09:26

 

剛剛我把自己放進回憶裡的時候,就像是重新把過去的七年又再活了一次。

可惜的是,這重活的七年,只剩下我,而她已經不在了。

 

我想經由觸摸去感受她的存在,但我每次伸出手,手指總會穿過她的臉,她依然瞇著眼睛微笑,她依然跟我聊著天南地北的許多事,我依然能聽見她的聲音,但她就是透明的,我觸摸不著。

 

是的,她已經不在了。

 

我想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在網路上認識了某些人,然後相識,變成生命中真正的朋友。如果對方是異性,那麼如果彼此有感覺,就會相戀,變成一對真正的戀人。

網路真的拉近了許多人的距離,我跟她就是其中之二。

 

只看得見螢幕看不見對方的談話方式,我想真的很適合我這種跟異性說話會緊張,還會擔心自己隨時可能出糗的人。所以當她出現在網路上的時候,我雖然有些猶豫,但還是鼓起勇氣對她說了一聲:

 

「妳好啊!紛飛。」

 

是的,她叫紛飛,那是她在網路上的暱稱。

她是個很安靜的女孩子,在網路上她不太多話。通常她都是靜靜地看著別人聊天,當別人問她問題的時候,她會非常有禮貌的回答。

 

我發現她有一個習慣,就是她喜歡在說完話之後再打六個點,就像「你好……」、「還可以……」、「我不這麼覺得……」這樣。有一陣子我故意這麼學她,她才發現自己有這個習慣。

 

『夏日,不要欺負我啦……』我還記得她是這麼回我的。

 

嗯,我叫夏日,那是我的暱稱。我的朋友知道我在網路上的暱稱之後,通常只有兩種反應,一種是做出噁心想吐的樣子,另一種是真的吐出來。

 

我忘了跟她聊了多久之後,我們開始變得比較熟。有時候我們在網路上聊一些日常的生活,有時候我會告訴她我以前在學校發生的事,也就因為如此,我才知道她比我大兩歲。

 

我跟她第一次見面是相約去散步,但我從來沒有這樣散步過。

我們之間相隔了一條馬路的寬度,我看不清楚她的臉,我相信她也看不清楚我的臉,那天雨下得很大,我們撐著傘走了好一段距離,直到她轉過頭來對我揮揮手,然後轉身離開,我才知道那是要對我說再見。

 

但我因此愛上她。

 

但是當然我不會告訴她「我愛妳」三個字,這會讓一個女孩子覺得你是神經病。我只是時常在網路上等她,然後問一問她過得怎麼樣。許多同一個聊天室的朋友都開始看出來我對她有特別的情感,我想她也感覺得到,只是她並沒有表示什麼。

 

有一段時間,我每天起床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吃飯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騎車出門買早餐時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甚至我每天要睡覺之前,都還會希望她到夢裡來跟我說再見。

 

我渴望再見到她的感覺一天比一天多,多到我無法控制自己。我甚至三不五時就在哼著張學友的歌:「我的愛一天比一天更熱烈,要給妳多些再多些不停歇,讓妳的生命只有甜和美,喔喔,不再難追,全都實現。」

 

然後我突發其想,寫了一首詩要送給她。

 

這首詩我花了好幾天的時間才完成,我把原稿寫在我已經不用的筆記本上。有一天我帶著這首已經完成的詩上了聊天室,然後在聊天室裡打出來送給她。

 

    一條路的寬度,決定了我們的世界。

路那一邊的人行道上,有妳的香味。

我在數萬顆雨滴破碎在地上的同時,聽見很清晰的妳的腳步,

雨淋濕妳的裙擺了嗎?為何妳慢了速度?

 

大雨,紛飛,是老天爺刻意安排的局,

大雨是天,紛飛是妳,而我只是你們之間的一顆棋。

平行的人行道,沒有交界。

終點還有多遠,我情願看不見。

 

我向老天問了一問,在大雨紛飛的這夜,

如果雨在瞬間就停了,我能不能住進妳心裡面?

 

 

我知道這首詩一點都不好,而且顯示出我的國文造詣不是普通的爛,但我真的寫得很用力,這已經是我當時的極限了。(或許也是現在的極限。)

 

後來,紛飛跟我在一起之後,有時會把這首詩默唸給我聽,她說她看了好多次,還把它抄了一遍放在自己的書桌前,『我好喜歡它呀!』有一天,她抱著我,這麼跟我說。

 

紛飛啊,紛飛,如果只是一首詩就能讓妳這麼開心,那麼我現在把我們的故事寫成小說,在天上的妳,會不會因此而微笑呢?

 *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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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第一集之後,有一種把腦袋裡的東西挖空的錯覺,身體的感覺比在CS裡面殺了幾百個人還要疲累。我用盡了所有力氣去嘗試著把故事講得精彩,把所有的過程像電影一樣重新用文字演過一遍。但我發現有些事情看起來很簡單,但真正做下去的時候就會知道有多麼困難。

 

我試著把我跟紛飛一起在公園裡散步的情況用更細膩更完整的文字來表達,但我總是寫得不夠好。那種感覺很不踏實,就像我心裡有一百分的感受,但我盡全力寫出來的只講了六十分,另外的四十分就卡在我的表達能力之外。我不停地在這四十與六十分之間感覺到遺憾,我不停地在我腦袋裡找出更適合的詞句來形容這遺失的四十分,但我總是失敗,甚至我曾經為了某段文字的不完美而呆坐在電腦前面一整天,後來只留下一句話:「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然後我就開始寫下一段了。

 

後來我花了一些時間把《紛飛》看了一遍,我不知道寫得好還是壞,但當我發現「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這句話時常出現,我就知道其實我並不適合寫小說,尤其是愛情小說。

 

為什麼?因為筆墨最難以形容的,就是「愛」。

 

我試著在我跟紛飛的牽手之間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感覺到她緊緊握著我的手,我感覺溫暖。」

我試著在幾個描寫散步的段落下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喜歡她走在我身旁的感覺。」

我試著寫出跟她第一次去看電影時那自然相互依靠的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希望這時電影院停電一整天,那我就可以跟她靠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試著把我跟她第一次接吻時的感覺寫出來,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那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

 

既然我寫不出「愛」,那我還有完成這部作品的能力嗎?在那段日子裡,我曾經為了這樣的挫折差點放棄寫完《紛飛》。

 

我一共花了兩個半月,也就是七十多天的時間寫完《紛飛》。在那兩個半月裡,我每天大概寫七千個字,但當我真的要把文章貼到網路上的時候,大概只會剩下兩千個字。也就是說,我非常用力地寫了七千個字,但其實真正可以用的只有兩千。為什麼?因為我並不是專業的,我總是會多寫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或是其他的題外話,所以當我回頭檢視我的文章,我總是會刪掉那些奇怪的部份。

 

中誠在這段時間裡成了我的忠實讀者,並且身兼顧問。他總是第一個看見我的新作品,然後給我一些評論,只是評論都是我跟他要的,不然他看完之後只會「嗯嗯嗯……」的點頭,像一隻脖子上有彈簧,臉上的笑臉很欠揍的晃頭公仔。

 

但其實就算他很認真地給我評論,下場依然不是很好。因為不管是好的評論還是壞的,我都會扁他。

 

「這集好看嗎?」我問。

「很好啊!」他說。

「幹!」我扁了他一拳,「給我有誠意一點喔!」我說。

「啊就很好咩!」

「媽的!」我又扁了他一拳,「你最好繼續敷衍我啊!」我咬牙切齒的說。我感覺自己的面目猙獰。

 

 

「這集怎麼樣?」我問。

「嗯……」他似乎在腦海裡組織一些什麼,「我覺得結構不夠緊實。」他一付非常中肯的樣子說。

「緊實你個鳥!」我扁了他一拳,「你知道什麼叫緊實嗎?」

「就是你寫得有點鬆散,我覺得故事結構不夠紮實啊。」他說。

「紮實你個碗糕!」我又扁了他一拳,「你哪隻眼睛看見哪裡不夠紮實了?」

 

甚至他還問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筆墨難以形容啊?」,我聽了後看了他一眼,然後走到十公尺外,助跑之後給他一個飛踢。

 

有一天他突然拿了一本書給我看,「我昨天去書店買的,如果你想繼續在網路上寫小說,先看看他的書。」他說。

 

我把書接過來,然後撕開包裝,那是一本黑色封面的書,藤井樹寫的,叫做《寂寞之歌》。

 

「你為什麼介紹他?」我問。

「因為他的書沒什麼深度。」中誠說。

「幹!」我敲了他的腦袋,「沒深度還拿給我?」

「那就表示是入門級嘛,」他摸摸被我打的地方,皺著眉頭說,「而且網路上有個傳言,如果你想寫好小說,你就要在開始動筆寫小說之前唸個咒語。」

「咒語?」我好奇著,「什麼咒語?」

「你要把右手舉起來,像發誓一樣,然後大喊一聲……」

「喊一聲什麼?」

「商周出版社一級棒!」

「………」

 

《紛飛》一共寫了二十四集,大概六萬字。網路上的評價大都是「不錯看」、「很好唷」,也有一些回應說「這是真的嗎?」、「作者就是男主角嗎?」等等。但也有一些無聊的人會說「我想看紛飛的照片」,「如果紛飛是恐龍怎麼辦?」,通常我會在螢幕前罵出三字經,然後把他的留言刪除。

 

中誠建議我把《紛飛》投稿到出版社去,說不定會有出書的機會。但我從來沒這麼想過,我從不認為自己的爛文筆可以有出書的機會。

 

於是我把《紛飛》用印表機印了出來,一共用掉了一百多張A4紙,然後我買了一張雲彩紙,用我一樣很爛的畫圖造詣畫上的一根粉紅色的羽毛,在羽毛後面寫了《紛飛》,然後在右下角畫一片帶梗的葉子,最後寫上我的名字,裝訂成封面。

 

但我並沒有把作品拿去投稿,比起出書,我寧願把它收藏在自己身邊。

 

在完成作品的那幾天,十一月天,秋末的涼意已經深到可以嗅出冬天的味道了。我找了一個好天氣,帶著《紛飛》,一個人搭車上台北,到放著紛飛的地方去看看她。

 

我告訴她我為她寫了一部小說,名字就以她的紛飛為名。我打開《紛飛》,一個字一個字唸給她聽,當我就快要唸完的時候,我感覺有幾滴熱水滴在我的手背上,原來我不自覺地掉了幾滴眼淚。

 

「妳已經走了好幾個月了,紛飛。這段日子,我每天都要自己在別人面前過得輕鬆,但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實過得很沉重。」在離開她的骨灰公寓之前,我站在她的相片面前輕聲的說。

 

「就算妳已經不在了,我已經沒辦法觸摸妳,沒辦法抱緊妳,沒辦法親吻妳,妳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重量了,但是為什麼妳曾經的存在卻讓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停滯不前呢?」

 

「中誠說,我該真的讓妳走了,那麼我也才能自由。只是,妳真的真的走了,為什麼我還是不自由呢?」

 

「或許我有一天真的會忘了妳吧,我相信那天會讓我感覺到重生。我相信妳也希望我好好地過下去,在往後沒有妳的日子裡。」

 

「今年,妳二十七歲了。如果天堂是個可以結婚的地方,快找個好神仙吧,妳是個好女孩,我想很多神仙都會喜歡妳的。」

 

「再見囉,紛飛。希望我下一次再來見妳的時候……」

 

「妳,我,都自由了。」

  

* 「妳,我,都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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