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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第一集之後,有一種把腦袋裡的東西挖空的錯覺,身體的感覺比在CS裡面殺了幾百個人還要疲累。我用盡了所有力氣去嘗試著把故事講得精彩,把所有的過程像電影一樣重新用文字演過一遍。但我發現有些事情看起來很簡單,但真正做下去的時候就會知道有多麼困難。

 

我試著把我跟紛飛一起在公園裡散步的情況用更細膩更完整的文字來表達,但我總是寫得不夠好。那種感覺很不踏實,就像我心裡有一百分的感受,但我盡全力寫出來的只講了六十分,另外的四十分就卡在我的表達能力之外。我不停地在這四十與六十分之間感覺到遺憾,我不停地在我腦袋裡找出更適合的詞句來形容這遺失的四十分,但我總是失敗,甚至我曾經為了某段文字的不完美而呆坐在電腦前面一整天,後來只留下一句話:「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然後我就開始寫下一段了。

 

後來我花了一些時間把《紛飛》看了一遍,我不知道寫得好還是壞,但當我發現「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這句話時常出現,我就知道其實我並不適合寫小說,尤其是愛情小說。

 

為什麼?因為筆墨最難以形容的,就是「愛」。

 

我試著在我跟紛飛的牽手之間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感覺到她緊緊握著我的手,我感覺溫暖。」

我試著在幾個描寫散步的段落下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喜歡她走在我身旁的感覺。」

我試著寫出跟她第一次去看電影時那自然相互依靠的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希望這時電影院停電一整天,那我就可以跟她靠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試著把我跟她第一次接吻時的感覺寫出來,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那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

 

既然我寫不出「愛」,那我還有完成這部作品的能力嗎?在那段日子裡,我曾經為了這樣的挫折差點放棄寫完《紛飛》。

 

我一共花了兩個半月,也就是七十多天的時間寫完《紛飛》。在那兩個半月裡,我每天大概寫七千個字,但當我真的要把文章貼到網路上的時候,大概只會剩下兩千個字。也就是說,我非常用力地寫了七千個字,但其實真正可以用的只有兩千。為什麼?因為我並不是專業的,我總是會多寫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或是其他的題外話,所以當我回頭檢視我的文章,我總是會刪掉那些奇怪的部份。

 

中誠在這段時間裡成了我的忠實讀者,並且身兼顧問。他總是第一個看見我的新作品,然後給我一些評論,只是評論都是我跟他要的,不然他看完之後只會「嗯嗯嗯……」的點頭,像一隻脖子上有彈簧,臉上的笑臉很欠揍的晃頭公仔。

 

但其實就算他很認真地給我評論,下場依然不是很好。因為不管是好的評論還是壞的,我都會扁他。

 

「這集好看嗎?」我問。

「很好啊!」他說。

「幹!」我扁了他一拳,「給我有誠意一點喔!」我說。

「啊就很好咩!」

「媽的!」我又扁了他一拳,「你最好繼續敷衍我啊!」我咬牙切齒的說。我感覺自己的面目猙獰。

 

 

「這集怎麼樣?」我問。

「嗯……」他似乎在腦海裡組織一些什麼,「我覺得結構不夠緊實。」他一付非常中肯的樣子說。

「緊實你個鳥!」我扁了他一拳,「你知道什麼叫緊實嗎?」

「就是你寫得有點鬆散,我覺得故事結構不夠紮實啊。」他說。

「紮實你個碗糕!」我又扁了他一拳,「你哪隻眼睛看見哪裡不夠紮實了?」

 

甚至他還問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筆墨難以形容啊?」,我聽了後看了他一眼,然後走到十公尺外,助跑之後給他一個飛踢。

 

有一天他突然拿了一本書給我看,「我昨天去書店買的,如果你想繼續在網路上寫小說,先看看他的書。」他說。

 

我把書接過來,然後撕開包裝,那是一本黑色封面的書,藤井樹寫的,叫做《寂寞之歌》。

 

「你為什麼介紹他?」我問。

「因為他的書沒什麼深度。」中誠說。

「幹!」我敲了他的腦袋,「沒深度還拿給我?」

「那就表示是入門級嘛,」他摸摸被我打的地方,皺著眉頭說,「而且網路上有個傳言,如果你想寫好小說,你就要在開始動筆寫小說之前唸個咒語。」

「咒語?」我好奇著,「什麼咒語?」

「你要把右手舉起來,像發誓一樣,然後大喊一聲……」

「喊一聲什麼?」

「商周出版社一級棒!」

「………」

 

《紛飛》一共寫了二十四集,大概六萬字。網路上的評價大都是「不錯看」、「很好唷」,也有一些回應說「這是真的嗎?」、「作者就是男主角嗎?」等等。但也有一些無聊的人會說「我想看紛飛的照片」,「如果紛飛是恐龍怎麼辦?」,通常我會在螢幕前罵出三字經,然後把他的留言刪除。

 

中誠建議我把《紛飛》投稿到出版社去,說不定會有出書的機會。但我從來沒這麼想過,我從不認為自己的爛文筆可以有出書的機會。

 

於是我把《紛飛》用印表機印了出來,一共用掉了一百多張A4紙,然後我買了一張雲彩紙,用我一樣很爛的畫圖造詣畫上的一根粉紅色的羽毛,在羽毛後面寫了《紛飛》,然後在右下角畫一片帶梗的葉子,最後寫上我的名字,裝訂成封面。

 

但我並沒有把作品拿去投稿,比起出書,我寧願把它收藏在自己身邊。

 

在完成作品的那幾天,十一月天,秋末的涼意已經深到可以嗅出冬天的味道了。我找了一個好天氣,帶著《紛飛》,一個人搭車上台北,到放著紛飛的地方去看看她。

 

我告訴她我為她寫了一部小說,名字就以她的紛飛為名。我打開《紛飛》,一個字一個字唸給她聽,當我就快要唸完的時候,我感覺有幾滴熱水滴在我的手背上,原來我不自覺地掉了幾滴眼淚。

 

「妳已經走了好幾個月了,紛飛。這段日子,我每天都要自己在別人面前過得輕鬆,但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實過得很沉重。」在離開她的骨灰公寓之前,我站在她的相片面前輕聲的說。

 

「就算妳已經不在了,我已經沒辦法觸摸妳,沒辦法抱緊妳,沒辦法親吻妳,妳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重量了,但是為什麼妳曾經的存在卻讓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停滯不前呢?」

 

「中誠說,我該真的讓妳走了,那麼我也才能自由。只是,妳真的真的走了,為什麼我還是不自由呢?」

 

「或許我有一天真的會忘了妳吧,我相信那天會讓我感覺到重生。我相信妳也希望我好好地過下去,在往後沒有妳的日子裡。」

 

「今年,妳二十七歲了。如果天堂是個可以結婚的地方,快找個好神仙吧,妳是個好女孩,我想很多神仙都會喜歡妳的。」

 

「再見囉,紛飛。希望我下一次再來見妳的時候……」

 

「妳,我,都自由了。」

  

* 「妳,我,都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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